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寶瑤)內地對蔬菜所含鉻的標準上限為每公斤0.5毫克,較香港的1毫克嚴謹。學者認為,香港應收緊有關標準,以免港人不知不覺間攝取過量的鉻。
他指出,鉻質之中的「六價鉻」是工業污染下的毒素,即使浸泡蔬菜,只能去除40%黏附在蔬菜表面的污染物,長期過量攝取有可能誘發肺癌和鼻咽癌。
長期過量攝取鉻可致癌
中國衛生部頒布的《食品中鉻限量衛生標準》規定,每公斤薯類和蔬菜不得含超過0.5毫克鉻,但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則規定,上限為每公斤1毫克。浸會大學有機資源中心主任黃煥忠教授指出,內地的標準不僅嚴格,而且較香港細緻,內地根據世衛建議,將豆、蔬菜、薯等類別釐定不同的安全標準,港府不妨考慮參考內地及世衛的做法,細分項目。
浸泡蔬菜只能去除40%鉻
黃煥忠表示,鉻分為「三價鉻」和「六價鉻」,前者是人體必需的微量元素,來源自食物,有助穩定血糖;而「六價鉻」則是工業污染下的毒素,動物實驗研究顯示,吸入「六價鉻」會誘發肺癌和鼻咽癌,但科學界目前尚未有臨床證據證實人體攝入過量的鉻會致癌。黃煥忠表示,蔬菜即使浸泡一段時間,也只能去除40%黏附在蔬菜表面的鉻,必須將蔬菜煮爛,破壞植物的細胞,才能進一步去除毒素。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表示,香港對鉻含量標準與內地有差距,食品法典委員會現時也沒有為蔬菜中的鉻含量修訂安全標準。中心正檢討現有的標準,食物安全專家委員會已於今年6月成立工作小組,研究各地就不同種類食物重金屬含量的安全水平,作為是否修訂香港法例標準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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