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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貴權(左)、馮俊文(右)昨出庭。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剛出生便遭威爾斯醫院錯斷患上「大血管轉位」,心臟無辜被「開大窿」而入稟向政府索償的科技大學學生,不僅只獲政府賠償15萬元,昨日更遭政府代表大律師質疑他根本未有受「開窿」手術影響,往後的運動成績都有「B」級,又於青少年室內錦標賽取得划艇冠軍,加上在2006年以前,從未向醫生投訴有胸口痛的情況,直指他只是為了追討醫療疏忽才製造病情嚴重的假象。原訴人回應「如果是這樣,我早就做了」。
政府律師指原告體育vB
原訴人馮俊文(21歲),昨遭政府代表大律師林敏純盤問時,稱他在2003年進行心臟修補手術前,呼吸有困難,需張大口呼吸,而且腳踝至膝蓋的肌肉僵硬,致走路有一拐一拐的情況,雖然手術後情況改善,但心胸痛的情況越加嚴重,心瓣有血液倒流的現象,情況嚴重。
惟林大律師指出,俊文在小學六年級的兩個學期也取得「A」的成績,中、英文老師對他的評語都是「多言好動,仍要改善」,更曾參加學校的羽毛球組;而且他的體育成績皆有「B」級,在中四時參加校內的田徑及籃球隊,以及在青少年室內錦標賽取得500米接力划艇冠軍。俊文解釋校內運動隊是班際陸運會要求參加,強調雖然贏得划艇冠軍,但他每做運動超過10分鐘都要休息,曾試過跟教會朋友打羽毛球,休息時已「面青口唇白」。
林大律師再呈上俊文在葛量洪醫院接受手術後的覆診記錄,指他於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7月7日曾9次回院覆診,首8次的記錄顯示他沒有主動投訴有胸口痛,而且被評為運動能力良好,天天也有打籃球。對於有關記錄,俊文也表示「好出奇」,因為他強調每次也跟醫生投訴胸口痛,而且只說有打球,並沒有指明「天天都有」。
俊文於庭上透露,跟進他情況的瑪麗醫院兒童心臟科教授張耀輝,於2009年曾向其父親表示,他的4塊心瓣,包括主動脈瓣及肺動脈瓣出現問題,會出現嚴重的血液倒流,不能治癒,只能靠藥物醫治。為此張教授曾勸他「努力讀書找份文職工作,不要太辛苦」,俊文認為張教授「想暗示一些事」令他感到很不開心。但林大律師卻引述俊文於2007及2008年接受的心電圖及照聲波報告,只顯示他心臟的二尖瓣及三尖瓣功能不足,俊文表示不同意。
林大律師又指,雖然俊文立志想做警察,但他有400度散光不符投考資格,也不可能圓夢,但俊文辯稱現時有手術可解決任何眼疾。林大律師卻認為俊文心臟被誤「開窿」,根本沒影響他的體能,只是馮父2004年取得法律援助後,俊文遂於2006年營造受出生時手術影響的假象,俊文回應「如果是這樣,我早就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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