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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林裕華、嚴敏慧)陳振聰千億遺產夢成空,換來官司纏身、「一身蟻」。被終審法院拒絕上訴申請,意味他手持的龔如心「2006年遺囑」正式宣告無效,陳振聰緊接其後就要面對「涉嫌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刑事起訴,案件於下月25日提堂。陳振聰堅稱自己並沒有偽造遺囑,「我一定沒有偽造遺囑,我自己清楚知道,我是被冤枉了,我相信司法是公義的」,又稱會與律師研究下一步的行動。有律師分析稱,是次判決和證供可直接在刑事案中使用,陳振聰或有可能罪成。
龔仁心信「惡有惡報」
高等法院去年2月裁定陳振聰爭產案敗訴,同時指他涉嫌偽造龔如心「2006年遺囑」,警方其後把他拘捕。至今年2月上訴庭駁回陳振聰上訴終院的申請,警方於5月落案起訴他涉嫌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當時陳振聰以現金4,000萬元及人事擔保獲准保釋外出,案件將於下月25日提堂。
陳振聰昨日在接受一家電視台訪問時堅稱自己「無辜」,並沒有偽造遺囑:「我一定沒有偽造遺囑,我自己清楚知道,我是被冤枉了,我相信司法是公義的。」
爭產案的對手華懋慈善管理基金理事會主席龔仁心就坦言,他相信香港市民希望有一個公平公正的裁決,並寄語陳振聰做人做事要光明磊落:「正大光明做事會好一點,有些事不屬於自己的,就不屬於自己。中國人有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只是時辰未到!」
刑事寧縱 聆訊加速
就終院拒絕上訴會否影響陳振聰被控「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罪名,律師梁永鏗直言,儘管在是次爭產案中,法官裁定陳振聰手持的遺囑屬於偽造,但這是民事訴訟所達致的結果,並不代表陳振聰在刑事法庭必定被判有罪,「民事法庭會平衡疑點作出判決,但刑事法庭則是寧縱莫枉,被告必須在毫無疑點下才會被判有罪,故陳振聰有機會『打甩』罪名」。
不過,他認為陳振聰脫罪的可能極微,因民事法庭的證供可轉交至刑事法庭,如筆跡專家的報告、證人庭上作供、書面供詞等,從而加快審判程序,陳振聰一方倘想拖延,就只能不斷提出有效新疑點:「法官會參考民事法庭的判決,陳振聰一方必須提出有效和有力的新疑點辯護。」
同時,龔如心爭產官司始於2009年5月,至今完結,其間華懋聘請星級律師團迎戰,訟費金額數以億元計。陳振聰更被法庭下令替華懋慈善基金支付逾1.4億元訟費。他先後向高等法院上訴庭和終院上訴,拖延繳交訟費,雙方排期明年5月至7月,展開訟費評估聆訊,裁定訟費賠償金額,而他在法庭上「自爆」其風水收入,令稅局向他追討過去多年,共拖欠的3.2億元稅款。
另外,由陳振聰擔任主要股東的宏霸數碼亦涉及造假交易案。今年3月遭屬龔如心遺產的私人公司Veron International Ltd入稟高院,指宏霸數碼在招股書列出的交易有可疑,興訟要求查閱交易文件。陳振聰持有宏霸股量約15%,為主要股東,雖不是公司管理層,若被證明是幕後操作人,同樣要負上法律責任。由於宏霸申請呈交補充證據,案件今年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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