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5歲廚工胡志勇,於去年12月10日凌晨放工回家時,在寓所附近巧遇索K至迷迷糊糊的18歲女事主,竟藉詞送她回寓所,卻在梯間將她強姦。廚工早前於高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強姦罪成,昨被判囚6年。
法官斥責被告乘人之危,心理報告也指他處事不顧別人感受,事後還指責事主沒有奮力反抗,將責任全推到女事主身上,事主更因傳媒報道事件,令街坊「指指點點」而感到尷尬,法官同時也不恥他沒有使用避孕套,令事主蒙上染性病及懷孕的風險,下令以6年為量刑起點,最後並沒有扣減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