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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佩佩和女兒原子鏸。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藝人原子鏸欲演出歌舞劇不成,遭「情同母女」的監製人指拖欠籌辦費及尋找贊助商的8.8萬元薪金。監製人早前入稟小額錢債追討原子鏸及其母親鄭佩佩等合共5萬元,昨獲裁定部分得直,可獲賠1,500多元及相關利息。
審裁官裁決時表示,本案的關鍵是雙方有否簽訂合約。他續指申索人Sabrina Foote乃成功的女商人,2005年5月退休後隨即開設顧問公司,主要協助歐洲客戶在內地籌辦活動,經驗豐富,應該意識到合約的重要性,但在事件中卻未有簽約,而申索人亦於開演前2個月突然辭職,故申請追討的88,888元薪金部分不獲得直。但申索人曾在內地聘請著名書法家為歌舞劇《愛、幻》題字的書法,現時確為原子鏸一方持有,故可獲賠1,500多元,以及由去年6月入稟日計起的相關利息。
鄭佩佩昨聞判表示滿意,稱「我需要係理……我好榮幸我係香港人」;而Sabrina Foote則對裁決不置可否,只透露「我要盡快close呢單……或會循刑事追究,你幾日後就知」。
案中的歌舞劇《愛、幻》原定於去年9月1日起,在西港城大舞台公演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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