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年輕醫生一時好奇,在東區醫院急症室以手機偷拍21歲學護裙底春光,早前承認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罪,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訓誡被告身為專業醫護人員,應該知道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今次事件明顯做錯,應珍惜學到的才能及機會,考慮其背景後判罰12個月感化令。
官勸28歲被告珍惜前途
被告何國璋(28歲),案發時為東區醫院急症室醫生。裁判官苦口婆心勸勉他能在香港習醫,是很多人想而不能做到的事情,希望他不要丟棄所學,珍惜機會,從錯誤中學習,不要浪費大好前途。裁判官考慮到被告有良好的背景,及感化報告正面,故判他接受感化1年。
案情指,今年4月17日早上8時,被告乘穿制服裙的事主及另一護士為病人檢查身體時,以一部白色iPhone,由布廉底伸至事主雙腿之間拍下照片。其後事主報警,被告將手機丟到醫院附近洗衣房的山坡後,返回急症室工作,他在警誡下承認因一時好奇而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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