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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炳墀(低頭者)被裁定賄選罪成後,乘坐囚車還柙監房候判。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在馬圈叱靋毓釭澈e冠軍練馬師簡炳墀,涉於今年2月27日,於上水區鄉事委員會選舉中舞弊,向村代表廖富壽提供港幣13萬元,以誘使廖在選舉中投他一票。案件經審訊後,簡炳墀昨於粉嶺法院被裁定一項賄選罪成,須還柙監房至下月12日判刑。
辯方昨求情表示,現年73歲的簡炳墀出生於上水松柏塱村,因家貧1962年到英國唐人餐館打工,工餘於鄰近馬場當馬伕,練就一身練馬師入門工夫,奠定日後馬場基業,而經他訓練的馬匹,共贏過5屆打m冠軍,專業傑出。對家人他亦愛護有加,以身作則,4子2女分別為律師、會計師及區議員,無一不成材。事業成功之外,又熱心公益,周濟內地捐建多間校舍書室;1998至2003年間更出任上水鄉委會主席,為北區區議員時解決當地水患,可謂辛勞一生,貢獻甚多,故望法庭可判處罰款、緩刑等警惕性刑罰,代以監禁。
13萬留士多麻雀房
案情指,簡炳墀在今年3月有意角逐上水區鄉事委員會執委主席,多次拜會在上水經營士多的廖富壽。至2月27日早上,廖在家中忽接太太來電,稱簡到訪。2人遂進麻雀房傾談,簡坦言想廖支持,但廖最後敷衍送客。簡臨別時忽轉身道﹕「我擺鰫衎蛂K…錢薄A13萬。」廖聞言大急,乃回麻雀房翻找,後發現一疊綑上紙圈的渣打一千元面額紙幣。他遂拾起追出,但簡早已遠去。廖唯有先用奶白色麵包袋裝起鈔票,放在收銀櫃台下,至晚上7時收舖才點算數目。事後數日他心內忐忑,多方諮詢終在3月2日報告廉署。
關鍵在供辭可信度
辯方陳辭時,雖綜合證供提出版本,指可能有人曾穿戴手套,將涉款交予廖氏夫婦,而2人既知金額,當然未有親手點算便送呈廉署,故此涉案鈔票並無2人指紋留下。然而,裁判官黃汝榮裁決時表示,案中130張一千元面額的渣打紙幣雖指模不全,難以鑑定身份,但一如控方指紋專家所言,按香港情況,能在鈔票上發現有效紋印的機率,平均只有0.5%。
而細察辯方專家報告用字,亦可從旁得知,若論化驗鈔票,容易找到的,不過是不完整的「指模」,而非有效的「紋印」。由此可見,紙上紋印須在汗水、力度及環境等一系列因素配合之下,方能完整留下,可資發現。然而,據控方的科學推論,縱使涉案鈔票並無具價值的紋印,也不代表控方證人,乃至被告沒有接觸過。故此,此案關鍵乃在於控方證人供辭之可信程度。
官指證人誠實可靠
對於辯方陳辭稱,控方無獨立證據顯示涉款是何時出現,又質疑涉款可能是有人打完麻雀而留下、或者是太公祠堂分派村中的金錢。裁判官對此表示,法庭反覆細閱所有證供,檢視入微,認為控方舉證每能超過合理疑點,也相信控方證人是誠實可靠,故涉案13萬元鈔票的來由並非他故,而是被告簡炳墀在無合理辯解下,留在廖富壽士多的麻雀房,並親口叫廖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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