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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出台56條政策措施,扶持合資格的小型微利企業。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在國務院出台扶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措施,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之後,廣東日前響應相關政策,出台56條《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包括對合資格的小型微利企業,實施20%的優惠稅率。廣東省經信委相關人士透露,相關措施將惠及在粵包括港資中小微企業。有專家認為,今年出台的措施較以往有所突破更具操作性。不過,也有企業接受採訪時表示,目前大多製造企業面臨的最大問題是成本漲太快,相關措施可能只是杯水車薪。
據介紹,受國內外嚴峻經濟形勢等各種因素影響,去年廣東省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型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面臨生產成本高居不下、總體效益下滑、融資難且融資貴等多方面困難。而今年,廣東省中小企業生產經營依然面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持續、國際貿易增速放緩、國家宏觀經濟政策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長轉變、以政府為主導的投資減少等錯綜複雜的國內外經濟形勢。
設發展專項資金2.5億
同時,廣東中小企業在目前發展階段不同程度存在的技術裝備科技水平不高,企業自身素質較低,管理方式粗放等問題也對企業長遠發展形成制約,一些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今年的生產經營面臨較大困難。為此,廣東匯總了13個省直部門的具體措施,形成了《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政策措施》)。
相關措施共56條,涉及財政、稅收、融資、社保、公共服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等8個方面。廣東省財政今年將安排中小微企業發展專項資金2.5億元,重點支持中小微企業自主創新、轉型升級,推動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及融資服務體系建設。廣東省財政安排5,000萬元設立小額貸款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對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給小企業、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及涉農貸款發生的損失給予適當風險補償。廣東省財政安排外向型民營企業發展專項資金2,000萬元,資助民營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和參加境內國際性展覽會。
企業所得額減半計稅
在稅收方面,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將增值稅起徵點提高到最高標準,即銷售貨物和銷售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徵點統一為月銷售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500元。對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不裁員企業可緩繳社保
在融資方面,廣東將運用再貸款、再貼現和差別準備金動態調整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支持。支持銀行機構建立適應中小微企業特點的信貸管理和貸款評審制度。推進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試點工作。此外,廣東支持中小企業投保相關信用保險,進一步提高企業信用保險的覆蓋率。
此外,《若干政策措施》還規定,對保證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困難中小微企業,可使用就業專項資金為其在崗職工支付社會保險、崗位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依法參加養老保險、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目前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可緩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緩繳期最長不超過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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