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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特大賭球案庭審現場。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 今年將先後迎來歐洲盃和奧運會,隨著新一波足球盛宴來臨,廣東執法機關將加大對網絡賭球的打擊力度。記者了解到,去年以來,廣東各級法院審理了多起網絡賭球案,其中,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陳某等人仿國外賭博網站的賭球案,涉及金額高達7.64億元。據悉,這起由公安部督辦的特大賭球案,是迄今廣東投注金額最高的網絡賭球案。
檢察官宣讀的起訴書顯示,四名被告均是汕頭市潮南區人,並在廣州做生意。綽號為「嫂子」的被告人周燕峰,是此案中負責網站管理的「大股東」,也是唯一的女性。據其供述,2008年上半年,一個叫「阿弟」的人讓她幫忙記錄一些網絡賭球的賬目。周燕峰用「阿弟」給的賭球網站的網址、登錄賬號和密碼,記錄網站上各個賬號的總投注數額及總輸贏數額。她將這些數額記錄在筆記本上,定時告訴「阿弟」。不久後,看著別人通過賭球網站賺錢,周燕峰心動了。2009年初,她向「阿弟」要了一個賬號和密碼,也開始了網絡賭球。周燕峰供稱,她也有發展下線。據其交代,上線一般按照每投注1萬元返還140-150元給她,她按照每投注1萬元返還130-140元給下線,從中賺取「回水費」10元。她每月能賺4,000-8,000元不等。根據輸贏情況,她將上下線銀行賬號信息相互轉發,由雙方通過銀行轉賬交收輸贏款。
記賬女變成大股東
2009年10月,被告人陳煥義認識了「嫂子」,得知其在賭球網站經營賭球業務。雙方一拍即合,「嫂子」向他提供了賬號和密碼,開始時給他每天100萬元的額度,「嫂子」按投注金額每1萬元返還100元至140元不等給他「退水」。後來陳煥義認識了一個賭球的小莊家黃林江,發展黃林江做他的下線「總代理」,他按投注金額每1萬元返還100元「退水」給黃林江。
陳煥義稱,整個賭博網絡層級非常嚴密。他的上線是「嫂子」,下線是「總代理」黃林江。「總代理」下設「代理」,「代理」下設會員,會員也就是參賭人員。一般會員是在網站上進行投注,無論輸贏,每周一向各自所屬的代理結算,由總代理收齊款項後通過銀行結算,他再把錢打到「嫂子」提供的賬號。
此後,陳、黃二人又發展了多名下線。周燕峰等人瘋狂的網絡賭球行為最終引起了警方的注意。2010年3月,周燕峰等人在廣州市被警方抓獲。
層級嚴密 瘋狂吸金
經查,被告人周燕峰管理「大股東」賬戶,直接下線有40多個會員賬戶,會員賬戶下還有其他會員賬戶,在84天內,其總共接受投注數額為7.64億元;被告人陳煥義管理「股東」賬戶,直接下線有9個會員賬戶,會員賬戶下線還有其他會員賬戶,其總共接受投注數額為5,247萬元;被告人黃林江、趙壯炎共同管理「總代理」賬戶,直接下線有3個會員賬戶,兩人總共接受投注數額為188萬元。
2011年5月,天河區法院經過審理後判決4名被告人均犯開設賭場罪,判處周燕峰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0萬元;判處陳煥義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黃林江、趙壯炎各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被告不服上訴,廣州市中院於2011年7月宣佈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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