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璧光
今年我的新年大計之一,是刻意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些。譬如,我要把保管箱的首飾拿出來,經常佩戴,花多些時間配搭衣櫃裡的圍巾、腰帶、短裙、絲襪等等附屬裝飾品。女人時裝十年一翻新,如此這般,我的舊衣裳又可變成新時裝,如今這年頭,不正好是古老當時髦嗎?
人總會有慣性,在美國二十多年的生活,讓我習慣了不修邊幅,回流後香港社會所謂先敬羅衣後敬人的方式,我已經不習慣。一想起每天要從髮型開始,配襯到手皮包、鞋子、圍巾,除了要花相當多的時間,還要花金錢,費心思。而且,就算穿得模特兒一般,還是會聽到背後有人笑徐娘半老,我實在覺得不划算。
可是,我身邊的女朋友們永遠珠光寶氣,每次聚餐會總是行頭十足,配襯著不同的首飾,容光煥發,她們常常勸我要裝扮自己,她們認為打扮並非給別人看,而是自我欣賞,自己開心,能夠永葆花樣年華,便足以自豪。雖然,她們苦口婆心是出於好意,但我一直懶得理會她們。覺得愛美真辛苦。
單說耳環吧。通常,我只會在出席隆重宴會或喜宴才戴耳環、項鏈或戒指,尤其我們家女孩子們都沒有穿耳孔的習慣,平日也不愛佩戴珠寶,佩戴的那款夾耳式耳環,戴得時間一長就開始發痛,脫下耳環後,耳朵仍然會疼痛和麻木。有一次,可能夾得太緊,足足痛了我一星期。
其實世界各地很多民族都有穿耳孔的習俗,在印度幾乎所有女童和有些男童都會在五歲前穿耳孔,有些初生嬰兒,出生幾星期就穿上耳孔,戴著黃金小環圈,可愛又趣致。聽說古代水手穿耳垂戴上一隻金耳環,是為了突然出海遇溺,他們戴著的金子耳環,就是他們給予那些讓他們禮葬的人的報酬。
依然記得同學林紀凱的婚前小插曲。那件事鬧得女家非常憤怒。事緣婚前林紀凱收到男家送來新娘子結婚當天佩戴的首飾,發現耳環是穿耳洞的款式,而紀凱是沒有耳孔的。雖然有足夠時間可以把耳環改成夾耳式,可婆婆一定要她穿耳孔。這讓紀凱的父母非常生氣,原來有迷信說,若新娘在婚嫁時穿耳孔,到了男家就會一輩子聽婆婆的話。林家家長堅持反對女兒穿耳孔,喜事弄得很僵。新娘子只好妥協,第二天去穿耳洞。沒料到紀凱婚後真的變成了一個百事服從的妻子和媳婦。
年初四,我穿著新裝戴著耳環去團拜,突然耳垂一陣痛楚,伸手想把耳環脫下,一邊的朋友露西馬上阻止我說:「別碰它,省得弄丟。忍著點!下次我送你一套夾耳墊給你。黏上墊子就會舒服多了。做女人就是要學會要靚唔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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