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倫經 社會福利署中央寄養服務課主任
每年五月第二個星期日是母親節,為人子女的總是不忘親恩,想方設法向媽媽表達愛意,一起度過這個溫馨的節日。其實,許多寄養兒童亦渴望在母親節向照顧他們的寄養媽媽表達敬意。雖然彼此沒有血緣關係,但經與寄養家庭一起生活後,這些兒童已和寄養媽媽建立了真摯的感情,並感受到無私的母愛。難怪他們也趁機在母親節向寄養媽媽送上手繪的心意卡或奉上小禮物,感謝這些不一樣的媽媽。
一個關愛的家庭可以滿足兒童身心的發展需要。寄養服務的目的就是安排那些因種種家庭問題,得不到家人適當照顧而年齡未超過十八歲的兒童入住寄養家庭,使他們能繼續享受家庭生活及健康成長,直至他們能與家人團聚,或獲得其他長遠的福利安排。
寄養家庭屬義務工作。截至2012年4月底,全港共有926名兒童正接受寄養服務。由於家庭及社會的問題日趨複雜,寄養服務的需求也不斷增加。為使更多有需要的兒童得到適當的家庭照顧,政府已決定分階段增加50個寄養服務名額。
與此同時,我們會繼續全力支援寄養家庭,包括聯同各寄養服務機構定期按寄養家庭在照顧兒童時的需要而舉辦培訓工作坊及專題講座,並在各區舉辦聯絡分享小組,收集寄養家庭的意見及了解他們的需要,以便持續改善及發展寄養服務。
此外,我們剛於上月大幅調高每月寄養兒童生活津貼及寄養家長服務獎勵金逾三成,令每月基本津貼總額由4,608元增至6,056元,目的是希望藉此肯定寄養家庭的貢獻,並鼓勵更多合適的家庭成為寄養家庭,增加為兒童配對合適寄養家庭的機會,加強對他們的支援。
正所謂「施比受更有福」,若社會人士能「選擇付出」作為寄養家長,幫助有需要的兒童正常發展,其實是一種福氣,亦是對社會的一種貢獻。我們誠邀具有愛心及義務工作精神的家庭加入寄養服務的行列,動員整個家庭為寄養兒童提供照顧服務。
理想的寄養家長是:家庭生活愉快,生活安定;身體健康及情緒穩定;年齡在二十五歲或以上;有小學或以上程度;家居整潔安全,並有足夠居住面積;喜愛兒童,有照顧兒童的經驗及能力;為兒童安排妥善的照顧計劃;願意接受社工調查及輔導。
即使你未能符合上述所有條件,亦歡迎致電社會福利署中央寄養服務課查詢 (電話:2573 2282),我們會作個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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