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
何俊仁和李永達在這次涉嫌吞黨產事件中有三宗罪:一是在事件中前言不對後語,只以「擠牙膏」方式交待內情,甚至連黨員都被蒙在鼓裡,兩人誠信破產。二是故意不向立法會申報,有隱瞞利益欺騙立法會之嫌。三是變相「侵奪」黨產,意味他們隨時可以在落台後收回總部,令民主黨變成「空殼政黨」,而過去民主黨繳付的3百多萬元租金也不知去向,令人生疑。事件攸關從政人物的操守品德,甚至涉及官非,何俊仁和李永達在沒有交待清楚之前,應立即宣布退選,市民也應主動舉報,不要讓他們蒙混過關。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早前被揭發多年來漏報持有一間公司股份及董事職位,有利益衝突之嫌,何俊仁至今仍在採取「拖字訣」;日前又有報章踢爆何俊仁及該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一直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持有SOUND FACTOR公司股份,而這間公司竟是持有該黨位於太子總部的業權。及後又發現該公司由何俊仁、李永達及一名並非民主黨黨員的商人所持有,意味著民主黨總部竟然並不屬於民主黨。報道引起社會譁然,連不少民主黨黨員也感到驚訝,明明總部的按揭已經供完,但原來業權卻握在幾名黨內高層及外人之手;而民主黨每月繳付的租金,也是落入SOUND FACTOR公司及其股東手中,多年來這筆租金究竟用在何途?落在誰人口袋?至今仍然茫無頭緒。
公然向外說謊 何李誠信破產
這次事件較何俊仁的「瞞報門」事件更加嚴重,因為「瞞報門」事件暫時仍未顯示何俊仁從中得利,但這次漏報SOUND FACTOR公司股份卻涉及大筆金錢,更關係一個政黨主席及立法會議員的操守誠信,自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面對輿論批評,何俊仁及李永達日前急急召開記者會,透露SOUND FACTOR公司的股東及持股數,說明報章的報道全部屬實,也證明何俊仁在事件中一直在說謊。他前幾日還在強調自己並無實質控制權,但原來他是其中一個大股東,並供稱多年來有運用有關資金,參與公司的重要決策,即是說他一直在掌控公司,之前的說法是公然欺騙公眾。
何俊仁及李永達在事件中有三宗罪:一是在事件中前言不對後語,只以「擠牙膏」方式交待內情,甚至連黨員都被蒙在鼓裡,兩人誠信蕩然。而且他們至今仍不肯交待所有真相,反映他們仍不肯開誠佈公。二是故意不向立法會申報,有欺騙立法會之嫌。立法會的申報制度,是要確保議員不會因為自身的生意、投資而影響政策上的取態,所有議員都應按規定全數申報有關資產。何俊仁及李永達擔任立法會議員多年,不可能不知道有關規定,而他們一直有參與SOUND FACTOR公司的決策,不可能對持有股份一無所知。這說明兩人是有意識地漏報,違反了議會規則,也欺騙了立法會。
3百萬去向未明 拒交待心中有鬼
三是他們在事件中有侵吞黨產之嫌。民主黨總部的資產不論從哪一個角度看,都是黨的資產,不可能由幾名領導層操縱。因為領導層隨時會轉換,如果業權不是由黨擁有,意味這些領導層隨時可以在落台後收回資產,令民主黨變成「空殼政黨」。而且,民主黨過去曾向外籌款購買會址,不少市民捐款自然預期總部資產屬於民主黨,但現在卻發覺業權握在何俊仁、李永達等人手上,這不啻是捐錢給他們購買資產投資。這是否在欺騙捐款人?更奇怪的是,民主黨明明已經供完有關物業,但仍然要向SOUND FACTOR繳交2萬元租金租用上址,如果何俊仁並無從中收取利益,為什麼不以象徵式收費收取租金,而要以市值租出,由1999年至去年的租金支出超過343萬元,這筆錢是否落在他們口袋?確實令人懷疑。
現在何俊仁等對設立這樣一間公司的目的沒有交待;對於3百多萬的租金用在何處?多年的利潤如何處理也沒有說明。對於漏向立法會申報的原因也沒有解釋。事件充滿疑問,而且攸關從政人物的操守品德,甚至可能涉及官非,何俊仁及李永達在沒有交待清楚之前,根本沒有資格也沒有顏面參選。如果他們仍有一點廉恥,現在就應宣布立即退選。就算他們厚顏無恥戀棧不去,市民也應主動舉報,不要讓他們蒙混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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