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專欄撰稿人 George Hay
Martin Wheatley的方向是對的。這位金融市場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FCA)的委任執行長公布了如何改革倫敦銀行間拆放款利率(Libor)的討論文件。Wheatley在這諮詢過程初期並未試著給出明確的答案,但他所問的問題都是切中關鍵的。
Wheatley需要解決的中心問題是,是否要以銀行間實際的拆款利率來計算Libor,還是用銀行呈報的假設利率來計算。表面上看來,使用實際利率可以避免因私利而操弄利率,但如Wheatley所指,這麼做會帶來其他風險。
使用實際的交易數據要行得通,需要有夠多的拆款活動才能產生有代表性的數據。根據Oliver Wyman的研究,2011年時,Libor報價的15個天期中,有8個天期被歸類為「低活動量」。在危機當中,可能會沒有可靠的數據。這也是為什麼Wheatley所提議的混和型系統,聽起來是可行的做法。當交易量強勁時,可以使用實際交易數據,當交易量不多時,可以另作調整。
混和型制度,再加上更有效的監督,比起採用其他指標利率會是更好的做法。部分其他指標也面臨流動性的問題。
然而,儘管整體走向看來是正確的,執行的細節仍至關重要。
Wheatley提議設立集中核查所有交易數據的單位,但也指出,設立這樣的單位相當複雜且成本高昂。他提議Libor採用的利率天期可以從目前的15檔縮減,同時也提出了是否需要公布每家銀行所提交利率的問題。當前制度的瑕疵之一就是銀行可以在危機期間提報較低的利率,讓自身狀況看起來較無問題。
Wheatley在另一個改革重點—管理—上比較沒有那麼模棱兩可。他認為目前由民間部門和英國銀行業者協會執行的監督制度,既不獨立也不扎實,更不透明。這使得監管單位會參與更多的監督工作。
Wheatley給諮詢過程設下很短的時間表也是正確的做法。在他9月回報結果前,需要就目前各種討論的構想得出具體的細節。不過他已經打下了很好的基礎。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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