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 楊偉文
筆者在6月29日和8月3日發表的文章已經指出香港勞工組織所推動「標準工時」立法,從改善勞工生活質素的角度來說,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香港大學民意研究計劃 (下稱「民意計劃」) 在2006至2008年連續三年進行了有關「香港在職人士的生活及工作平衡調查」,調查顯示在職人士認為「工作與生活」未達到平衡水平約16%–18%,這個數字低於台灣勞委會在2011年的類近研究,台灣在職人士認為「工作與生活」未達到平衡約27%。因民意計劃沒有公布更詳盡的被訪者特徵的數據分布,故未能更仔細的比較港台兩地數據的異同。但從調查數據中,筆者卻發現兩地工人對如何改善「作息平衡」的看法存在明顯的差異。
香港受薪階層認為改善「作息平衡」的最有效方法是「五天工作周」,其次是「享有更多有薪假期」和「短暫休假」,以上三個選項均是「工時」方面的政策和考量。事實上,香港特區政府在2006年7月已逐步落實「五天工作制」,至2007年7月完成最後階段,其他公營機構、大學和大型機構集團也陸續跟隨政府實施「五天工作制」。
但從調查結果的觀察,由2006至2008年,認為「作息平衡」未達理想的工人上升了兩個百分點,似乎反映「五天工作制」未能有效改善工人的生活質素。反觀台灣受薪階層認為改善「作息平衡」的最有效方法是提供「健康醫療諮詢或課程」,其次是「溝通管理諮詢或課程」和「理財稅務諮詢或課程」,這些都屬於「非工時」方面的政策和考量。
問題在於「選擇和調動能力」
以上兩項調查反映在處理員工的「生活質素」和「作息平衡」問題上,不單單只有「工時」政策,也有「非工時」政策可以改善員工的生活質素問題,而且受到台灣員工歡迎和接納。因此,「作息平衡」政策的核心精神不是單純的「工時」長短問題,而是員工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選擇和調動能力」問題,例如工時計算「年度化」或「季度化」,即員工可在一年內或一季內完成指定工時,則每天工時可透過公司既定機制調節,猶如「工時儲蓄簿」一樣,員工有較多彈性處理「儲蓄簿」中工時的運用,公司也可以利用「儲蓄簿」跟員工協調「旺」、「淡」季的人手安排,從中減少額外員工的薪酬開支,降低成本。
從台灣調查研究結果來看,公司若能提供生活上的協助,提供有用的生活資訊,甚或提供代理服務,將有效改善員工的生活壓力,特別一些跨越多個民生行業的大集團,更能利用集團的內部資源改善員工的生活質素,提高員工士氣,有利集團經營,達至雙贏結果。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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