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海龍、實習記者 曾萍 廣西報道)對於有差評師利用網購保障買家的規則,威脅賣家通過金錢「和解」,廣西歐亞嘉華律師事務所諸葛婭認為,差評師的行為已涉嫌違法。「盯上網購漏洞,有組織有計劃的向賣家索取金錢,已涉嫌勒索。不過,由於金額都比較小,因此還未能達到刑事立案標準,一般賣家可以收集差評師的聊天記錄等證據,向淘寶投訴;對行為惡劣的差評師,賣家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諸葛婭說。
對於有商家投訴淘寶條款對買賣雙方制衡不平等,廣西佳賓律師事務所的王小兵律師表示,條款定制對雙方的責權力應該大體對等,若淘寶只對賣家進行嚴格的規範,對買家的行為卻沒有大體對等的約束和規範,則會有「霸王條款」之嫌。此外,淘寶利用自身的平台優勢,讓賣家不得不接受這樣不平等的約束條款,也涉嫌「霸王條款」。
淘寶涉「霸王條款」掀爭議
不過,也有律師持不同看法。深圳的歐陽律師認為,淘寶與賣家是合同關係,賣家進駐淘寶商城代表賣家默認了淘寶的規定,且從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角度看,這樣的規定也並不違法。
雖然對淘寶是否涉嫌「霸王條款」,律師的看法不一,但是他們都認為賣家的行為在法律上是有爭議的,所以才讓差評師有機可趁。「按照法律規定,個人自帶小宗商品過關,是不需要報關的;只要商品有相關的證書合法、齊全,法律並為規定不能銷售。只是這種商品銷售,在法律上存在爭議,並不太好定義。」王小兵律師解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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