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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像。 網上圖片
張衍榮
崇禎三年(1630年),「大明」防長袁崇煥戴著「四頂帽子」(即四大罪名,見《話說中國》之《集權與裂變》275頁)被殺,後世無不為之鳴冤叫屈,認為那是「曠古奇冤」。
也是,如果僅以「通虜謀叛」、「擅主和議」兩頂帽子論,那還真是個潑天大冤。
天啟二年(1622年),遼西戰事失利,駐廣寧的明軍潰退山海關,遼地落入後金之手。隨後,初出茅廬的袁崇煥卻在收復失地的征戰中捷報頻傳,屢建奇功:寧遠大捷,錦州大捷。
崇禎二年(1629年),就在皇太極偷偷繞道突入京城腳下,京師亂成一團時,又是他率部大老遠從寧遠火速馳援,給後金軍以沉重打擊,使國都轉危為安。
天啟朝,進士出身的袁崇煥遭閹黨排斥,被迫辭職;崇禎朝,他卻被登基伊始的新皇帝重新起用,託付超群,並賜以尚方寶劍。
試問,如此一個對「大明」形同再造的兵部尚書,對新皇帝又懷有知遇之恩的知識分子將領,他會在對敵鬥爭節節勝利之時「通虜謀叛」,會在手握虎狼之師長驅直入的勢頭下「擅主和議」?借用如今一個時髦詞說,他袁崇煥「腦殘」哪?不要說有悖情理,就是邏輯上也說不通。二十歲的崇禎不是毛孩子,智商不會低於常人,從其與魏忠賢鬥心眼,剪除閹黨集團的心智看,他決不會在被俘的太監那裡隨便聽一耳朵「密報」就輕信的,即使心腹太監又如何?蔣幹過江那點小伎倆不說瞞不過他,至少,他得推敲推敲,得掂一掂,畢竟江山是他們老朱家的,而不是太監們的。
過於戲劇化的「史籍」,常常出於某種需要使真相撲朔迷離,當小說讀尚可,當信史那可就孟浪了。
因此,這兩個罪名顯然荒唐至極,純屬無稽之談,典型的不實之詞,欲加之罪,甚至還很拙劣,連「莫須有」都算不上。
如果僅以這樣兩個罪名殺人,不要說袁崇煥不服,天下喊冤,就是崇禎本人也不會信服——他無法自圓。
然而,慟哭六軍俱縞素,袁崇煥終究還是被殺了。
那麼,殺袁到底有沒有站得住腳的理由呢?當然有。請看第三、第四頂帽子——「專戮大帥」和「失誤封疆」。
「專戮大帥」指的是殺毛文龍。
崇禎二年(1629年),袁崇煥以兵部尚書身份總督薊遼。五月,他設計擅自誅殺了駐守東江(皮島)的毛文龍。
崇禎聞訊震驚萬分!
毛文龍何許人也?毛文龍乃萬曆、天啟兩朝的大功臣,因抗倭援朝留在遼東。天啟初年,他襲擊後金駐守的鎮江(今丹東東北九蓮城),活捉守城將領,一舉收復鎮江,以軍功晉陞為總兵官,後駐守東江。他以皮島為大本營,不斷襲擊後金,搞得敵人不得安寧,令皇太極如芒在背,必欲拔之而後快。為此,朝廷對他屢次褒獎,累加至左都督,掛將軍印,並賜以尚方寶劍。
這樣的「大帥」顯屬「中管」幹部,其進退生死唯皇帝本人才有權定奪,豈是你袁崇煥能隨便說了算的!別說是殺,甚至連管一管都是僭越!現在倒好,竟然連招呼都不打一個,你就擅自把他給殺了!你說,你把自己擺在什麼位置?你眼裡還有沒有我這個皇帝?!
不錯,你是有尚方劍,有「如朕親臨」,可尚方劍是用來幹什麼的,難不成是讓你來砍朕的左膀右臂?再說了,人家不也同樣身佩尚方劍,同樣有「如朕親臨」麼!要是人家也把尚方劍揣在身上,當場幹了起來,看你怎麼收拾!
合著你看朕年輕是不是?欺朕乳臭未乾對不對?你今日敢用朕的尚方劍誅殺封疆大吏,保不齊明日看朕不順眼了,你就敢用朕的人頭來祭刀了!
毛文龍是有問題,虛報兵額,索要軍餉,行賄走私……可與他對國家的貢獻比起來,與他所發揮的作用比起來,與他在朝廷的分量比起來,與江山大局全局的厲害比起來,哪能算問題?說穿了,不就是錢嗎!錢算個屌!現在你把他殺了,花多少錢能買這麼顆棋子兒來?
毛文龍罪再大,惡再多,可有他貓在那裡,老子還可以隔三差五抽空打個盹,現在你把他殺了,幫著後金把人家奈何不得的釘子給拔了,老子還有沒有安穩覺可睡?
毛文龍驕恣妄為,橫行不法,你敢說不是皇帝的默許,甚至縱容?
你以為除掉毛文龍是為民除害,為國剜瘡?
用不著多說了,袁崇煥「專戮大帥」,事實俱在,罪證確鑿,其要害是「專」,是藐視皇帝,是挑戰皇權。誰都清楚,在專制獨裁者眼裡,這是最不可容忍的。更何況事情發生在剛剛收拾完閹黨集團,人心大快,朝野歡呼,「中興」、「復興」頌歌如潮,人家正躊躇滿志的時候?沒當場翻臉就夠給面子了!當然,話要說回來,如果當時不是關外事務正要依仗袁崇煥,可以說,單憑這一宗,他袁崇煥立馬就死翹翹!
袁崇煥在處理毛文龍問題上書生氣十足,不講政治,不講大局,不講「臣道」,令崇禎皇帝驚訝至極,尷尬至極,憤怒至極。他以為奏章上煞有介事寫上「文龍大將,非臣得擅誅,謹席橐待罪」就可以萬事大吉,想的美!別看皇帝表面沒有追究,甚至還表揚、安撫了幾句,可二百五都能明白,那是人家在忍,帳已經給記下了,只待機會到來。
再看「失誤封疆」,那也不是道聽途說,捕風捉影。
皇太極帶著兵馬繞過薊遼,借道科爾沁草原,從北面直撲京師,你袁崇煥居然沒有察覺!你呆在那裡,不日夜監視、掌握敵人動向,不隨時緊盯那數十萬人馬的一舉一動,你是幹什麼吃的?讓人家越過長城,一路勢如破竹,連克四州,直逼京畿,你這叫布的什麼防,用的什麼兵?這麼大的疏忽,如此嚴重的失誤,朕的人頭差一點就要落地了!
說到這裡,問題其實已經非常清楚了:袁崇煥已罪責在身,何冤之有?
不難想見,當崇禎猛可聽到太監楊春密報的那一刻,血氣方剛的皇帝該是何等地震怒!既然早就心懷殺念,只待機會了,他還用得著去甄別太監的密報是真是假嗎!更何況朝中還有毛文龍同黨溫體仁等一幫死對頭一浪高過一浪的請殺呼聲,各地勤王兵馬也都已陸續趕來,他崇禎還猶豫什麼呢?
也許沒人注意,人們在放大袁崇煥的個人作用及功勞的同時,卻無意中縮小了崇禎,以為他別無依傍且弱不禁風。這是一種特定社會形態下的心理矢量,它未必守恆,卻嚴重地不對稱,能讓人輕而易舉地產生錯覺,尤其用來解讀早已煙消雲散的「歷史」,可謂屢試不爽。請看,袁崇煥在崇禎二年就已犯下了死罪,直到崇禎三年才就戮,這叫哪門子「曠古奇冤」?
做官要講政治,上級的感受就是政治,而且是最大的政治;忠君便是保國,保國不一定(被認為)是忠君。九泉之下的袁崇煥到底有沒有弄明白?
歷史的細節幾乎盡皆偶然,但無數細節的總和卻是必然。袁崇煥之死,大明之亡,專制獨裁之朽,哪一個不是偶然中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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