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理大專上學院兩年以來,不時有同事笑著問我:「你可真喜歡辦學生活動啊,其實這裡的教學已夠忙了。」執筆之時,我正忙於籌備1個為期3年的「戲劇計劃」,目的為培養我校學生對戲劇的熱愛。我那麼熱愛籌辦學生活動,不為升職,哪到底為了甚麼?記得有同事問我:「你以前唸大學的時候,是否經常搞活動呢?」這個問題使我想起不少前塵往事,雖然很多已不堪回首,但我亦再次肯定自己當初「棄商投文」選對了。
初踏社會 迷失本我
記得當年畢業後進了一間大機構任籌備活動的公關。其實我申請的職位並非公關,但上司覺得我很合適,說是因為老闆看得起,才調到這裡。那年我20歲出頭,人家說甚麼,我就信甚麼,後來才知道我的角色就是服侍有錢人,而且主要是很有錢的男人。在短短1個月裡,我在主題樂園酒店籌辦過午餐講座,帶過隊去深圳的鹽田港考察,組織過哥爾夫球比賽,可說是日夜精彩,同時亦很疲累。現在上課可不化妝,以前可不行,每天一定要穿漂亮的裙子上班,如果下班後要出席活動,還要帶備一對3吋高的高跟鞋赴會。昔日有個男上司從來只喊我「靚女」;現在學校無論是上司或同事均稱呼我Miriam(我的洋名),就算偶然有女學生熱情地叫我「靚Miss」,我覺得還可以接受。
人各有志 甦醒「尋夢」
我當年會從那容易迷失自己的花花世界中醒過來,全因上司的一番話:「Miriam,我知道妳出去,隨便找份教書的工作,薪酬肯定比這裡高,但妳在這裡會獲得終生幸福。一般女孩子在這裡做兩三年就會嫁個有錢人,辭職當少奶奶去了。」我聽後真的晴天霹靂,我對自己說:「劉亮之,我堂堂一個港大一級榮譽畢業生,為何要釣金龜婿?難道我就不能靠自己的實力得到成功?」一周後便向上司請辭。我忘了上司在我走的時候,有沒有這樣笑著說:「你不做,外面大把女孩子想做這份工。」我心裡卻想:「人各有志!」
離開那花花世界後,我一點也不後悔。我從來沒有一刻想過:「如果當年沒有離開,我現在會否身處跑馬地的馬會餐廳裡,跟誰品著紅酒、嚐著羊扒呢?」現在的生活雖平淡卻幸福,就像日本作家─村上春樹提到的「小確幸」,即生活中「微小但確切的幸福」。我喜歡組織活動讓學生參與,多於籌辦活動讓有錢人參加,但過去的經歷也非浪費,起碼我學會了打扮、交際禮儀,籌辦活動需要注意的細節等。我總覺得,就算再不快的經歷,從中也有些東西值得學習,痛苦有價,就看你如何向過去說再見。 ■理大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劉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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