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子珍
梁振英山頂物業僭建事件確有錯失,但不涉誠信問題。他已開誠佈公向公眾交待。立法會議員若有疑問,可以要求梁振英進一步解釋,但不應將事件上綱上線,肆意政治化。反對派議員不理會梁振英的聲明,更提出不信任動議,這顯然是帶有預設立場、居心叵測的政治行動。反對派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剛開始,已接二連三對官員及行會成員提出不信任動議,要有關官員「人頭落地」,藉此打擊特區政府的威信及認受性,並挑戰中央政府對特首及問責官員的實質任命權,在香港製造憲制危機。這不但嚴重損害行政立法關係,也令本港社會陷入政治對立及內耗之中。所有對香港利益負責的議員都應阻止及否決有關動議。梁宅的僭建事件已經纏繞了大半年,事件應該告一段落,讓特區政府能夠集中精神處理政務,建設香港。
行政長官梁振英日前就山頂物業的僭建問題發表聲明,全面、完整、詳細向市民交代事件。然而,反對派繼續借事件挑起政治風波,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胡志偉對行政長官梁振英提出不信任動議;公民黨陳家洛表示,僭建事件仍有很多疑問未解決,公民黨傾向支持向特首提不信任動議以及引用《特權法》調查事件。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則指出,不支持對行政長官梁振英提出的不信任動議,認為假如動議獲通過,會引發憲制危機,不利香港穩定。事實上,梁振英已經開誠佈公交待事件,反對派提出不信任動議不但毫無必要,而且是別有用心。
無心之失 不涉誠信
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山頂物業的司法程序全部完結後,隨即發表了長達14頁紙共1萬2千字的聲明,交待了事件的前因後果,也釐清了社會的種種疑問。無須諱言,梁振英未能及早察覺並處理僭建,事後有些地方又交待不清,引起市民的誤解,在事件中確實存在疏忽之處,應坦誠接受外界批評。根據梁振英公佈的聲明,梁宅的僭建多屬一些瑣碎加建,至於最受外界關注的200呎地下室,大宅前業主劉耀柱已公開承認該地下室及大閘均由他僭建,他並願意承擔責任。這說明梁宅僭建事件只屬無心之失,不涉誠信問題,否則他就不會多次帶傳媒、朋友參觀大宅,並且毫無顧忌地邀請傳媒到家中隨意拍攝。事後他亦已迅速將有關僭建拆除,外界不應將事件上綱上線,肆意政治化。而且,梁振英已發表了巨細無遺的資料文件,圖文並茂交待事件,公民黨指仍有很多疑問需要釐清,令人不明所以。
本港社會過去對於僭建問題認識不足,導致僭建問題相當普遍,包括現時站在道德高地批評官員的反對派中人,也屢屢被揭發住宅中有各式各樣的僭建。對於僭建問題,社會固然應該解決,但卻不必以「獵巫」的方式去四處搜捕有哪些人家中有僭建,然後全民聲討。相反應共同研究出全面的解決措施,從制度上消除僭建問題。然而,反對派由始至終都將僭建視作打擊特區政府、打擊行政長官及問責官員的武器。在梁宅事件上,反對派議員完全沒有理會,甚至都不想細看有關聲明,就全盤否定,繼而要向行政長官提出不信任動議,這顯然並非理性討論,而是帶有預設立場、別有用心的政治行動。反對派在僭建事件上不斷糾纏,挑動社會爭拗,打擊梁振英及特區政府聲望,令他動輒得咎,施政難為,這就是反對派的真正圖謀。
打擊官員 製造對立
反對派在今屆立法會會期剛開始,已經接連向新政府官員及行會成員提出不信任動議,先有針對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及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繼而有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現在更劍指行政長官梁振英,在幾個月之內提出的不信任動議次數已等如過去15年的總和。提出不信任動議是一件相當嚴肅的事,並非是一般的政治表態。在外國議會慣例,議會如表決通過不信任動議,政府只有辭職或解散議會並進行大選這兩個選擇。在本港立法會,反對派將不信任動議作為攻擊政府的工具。如果反對派三不五時就提出不信任動議,這不但嚴重損害行政立法關係,也令本港社會陷入政治對立之中,行政長官不斷受到狙擊,試問還如何施政,落實政綱?
更重要的是,特首及問責官員是由中央政府根據《基本法》任命,中央對此擁有實質的任命權,反對派以不信任動議來衝擊問責官員的法定認受性,甚至要迫使官員辭職,不啻是挑戰中央的任命權力,製造憲制危機。如果反對派圖謀得逞,問責官員動輒人頭落地,只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官員明哲保身,為免成為反對派狙擊目標,寧願少做少錯,對於任何有爭議性的政策都擱置一旁,官員不肯勇於任事,本港的深層次問題將更難以解決。二是官員的精力都放在應付反對派沒日沒夜的糾纏之中,面對一波接一波的政治攻勢,官員將難以分時間處理政事,政府施政也會陷於被動。這兩個結果正是反對派樂於看到的。
不信任動議絕不能濫用,更不能成為某些政客達到政治圖謀的私器,終日吵吵鬧鬧,政治掛帥,這不但嚴重削弱立法會的威信,令本已低落的議會形象雪上加霜,更會加劇議會內耗。所有對香港利益負責的議員都應阻止及否決有關動議。梁宅的僭建事件已經纏繞了大半年,隨著法律程序的結束以及梁振英公開了所有資料,有關事件應該告一段落,讓特區政府能夠重新上路,集中精神處理政務,建設香港。反對派議員如果繼續借題發揮,將爭議一直延續下去,這是公然將政爭凌駕於市民福祉之上,不可能得到市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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