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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屋宇署昨晚證實,該署在房屋署署長孎荌爬b西貢清水灣道松濤苑D2洋房,再發現2項僭建物,包括屬於優先取締類別的結構牆改動,並已發勸喻信要求對方糾正。
《明報》早前報道,孎荌爬鴝韟靚^的洋房物業有僭建物,包括天井有玻璃頂蓋及加闊簷篷的僭建。孎荌爸銕廘o表聲明,指自己和太太購入有關物業,是作為投資以至日後退休之用,而有關買賣由其律師代為處理,並曾檢查該物業以作估值之用,結果沒有收到負面的報告,銀行亦樂於批出按揭貸款,他們在購入該物業後,絕對沒有在物業所在地加建任何構築物,而為釋除公眾疑慮,他即主動委託建築工程承辦商拆除有關的僭建物。
屋宇署發言人昨晚回應傳媒查詢時指,該署分別於11月26日和29日前往該單位視察,發現早前傳媒報道的天井金屬支架和玻璃頂蓋,及在屋前加建的玻璃蓬已經拆卸,但屋宇署再發現到2項僭建,其中單位樓梯頂的結構牆的一個窗口,屬於要優先取締的類別,該署已經發出勸喻信要求業主糾正,另一項僭建則為一個被擴建的窗口,該署已要求業主呈交報告解釋該窗戶是否合符標準,再決定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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