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電腦技術員指鄰居飼養的唐狗狂吠致他經常難以入睡,一怒之下向唐狗淋潑天拿水再縱火,令狗隻全身起火,唐狗雖未有即時死亡,但因嚴重燒傷,即日要人道毀滅。被告認罪並願意賠償,裁判官反問:「狗的痛苦怎樣賠償呢?」下令還柙至下月14日判刑。
被告莫仲霆(31歲)昨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案情指,唐狗是由屯門麒麟圍的一對母子飼養,去年9月1日晚上7時,兒子於後院發現其唐狗全身著火,於是用水撲熄並報警。愛護動物協會人員調查後,認為唐狗曾遭不人道對待,並於當晚11時將唐狗人道毀滅。被告後到警署自首,承認因唐狗狂吠,故淋潑天拿水並點火燒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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