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偉
社民連對於特首梁振英僭建一事死咬不放,梁國雄更借題發揮,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推翻選舉結果,結果被判敗訴須承擔訟費。社民連批評僭建事件說得大義凜然,但有報章卻揭發其新貴兼核心成員黃浩銘,在沙田下禾輋村龍華花園居所內不但有僭建,更非法更改農地用途。原來,對於僭建事件窮追不捨的人,本身卻是僭建的專家。
據報道黃浩銘在居所中修建一個面積超過一千平方呎的僭建物,一直沒有向屋宇署申請,懷疑有人作為居住及其他用途。沙田地政處證實,龍華花園內的三個地段都有違規,並已去信要求業權人糾正,但由於佔用人不合作,未能進入調查故無法證實。這說明兩個事實:一、黃浩銘一家僭建已是事實俱在,而且僭建物超過一千平方呎,等於平白「變」出了一層樓的面積,行為視法紀如無物;二、當局曾要求入內調查,但黃浩銘卻毫不理會,在明知道家中有非法僭建之下依然不理會當局的執法要求。這點與社民連的違法衝擊倒是如出一轍,說明他能夠「學以致用」來保障自身的「非法利益」。
黃浩銘既然知道家中有僭建,並且長期享用有關設施,視之為理所當然,這明顯與他對梁振英及其他問責官員的標準差距甚遠,事發後更不斷掩飾拖延,身為從政人士竟然連坦白向社會交代都不敢,但轉過頭來,竟然可以不斷狙擊梁振英及其他問責官員,要求他們為僭建事件下台,究竟他是精神分裂,還是雙重標準,又或是深得梁國雄等人真傳,對於操守道德早已有自己的一套特別標準?如果黃浩銘還有一點羞恥之心,就應該出來向社會交待,不要像鴕鳥般埋首沙堆繼續自我感覺良好。
一直以來,社民連、人民力量等激進反對派對問責官員求全責備、吹毛求疵,自以為站在道德高地,但實際上他們卻是其身不正,失德失行者有之、內鬥內行者有之、爭權奪利者有之、違法貪利者有之,口裡說得冠冕堂皇,暗地裡卻幹著卑鄙齷齪的勾當。社民連主席梁國雄說要濟弱扶貧,為弱勢發聲,但他多年領取豐厚薪津卻霸佔啟業h拒不讓予有需要人士;口稱關顧長者,卻以拉布來阻延長者生活津貼發放,令長者少收幾個月津貼;用納稅人給議員的薪津去補貼一班職業社運分子,對施政毫無助益反而肥了自己荷包,這就是他的濟弱扶貧?
就算在僭建問題上,反對派沒有理會僭建的歷史原由,沒有理會實際情況,猶如「獵巫」般去找出哪個官員家中有僭建,然後就口誅筆伐,但原來這些反對派人大部分自己都有僭建:陳偉業僭佔官地,何俊仁、張文光等家中公然僭建,現在竟然連自稱「丐幫」的社民連中人,原來都是「禾稈R珍珠」,在家中平白蓋出了一個獨立建築物供消遣之用。他們公然賊喊捉賊,試問有什麼資格去厚責他人?屋宇署理應果斷執法,檢控違法人士,不要令人以為「惡」就可以違反法紀不須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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