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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茂波否認政府在「雍澄軒」事件上「失職」。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繼盛)長實分拆出售雍澄軒酒店房間引起爭議,有立法會議員批評當局監管不力,甚至擔心事件會演變成「雷曼」翻版。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否認「失職」,重申雍澄軒地契沒有分拆出售限制,但需保持作酒店用途。政府又指事件並非「無王管」,若有發展商、買家「走精面」,特區政府不會坐視不理,更不排除鬧上法庭。不過,有議員質疑當局早已知悉有關酒店將拆售,但當時未有阻止,在是次事件中須負上一定責任。
陳克勤:設計與普通酒店有別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日就長實分拆出售雍澄軒酒店房間進行討論,會上多名議員批評政府監管不力。民建聯議員陳克勤認為,政府在事件上責無旁貸,稱雍澄軒的單位有廚房、兩房兩廳等,設計與普通酒店完全不同,反而和住宅單位沒大分別,質疑政府當初為何批出圖則,是把關不力,還是無能為力。
謝偉俊:讓市民買官司上手
獨立議員謝偉俊則稱,買家在簽署的聲明中未受保障,甚至2018年若不獲續牌,買家或未能再入住。他形容政府現時是「讓市民買官司上手」,擔心若政府將問題「藏」起來,問題會在適當時候爆出來,令事件演變成「雷曼」、「世通」的翻版,未來苦主會繼績糾纏政府和發展商,要求政府與發展商進行溝通,別將市民當磨心。
違契可收回物業或檢控
陳茂波在會上否認政府「失職」。他表示,雍澄軒地契是在2003年7月前批出,並沒有分拆出售的限制,但規定作酒店用途的樓面總面積須不少於21,190平方米。若雍澄軒分拆出售後不能達到有關規定,即屬違契。地政總署可採取適當執行契約條款行動,包括但並不限於收回有關物業。而雍澄軒若不再作酒店用途,亦可能違反《建築物條例》,屋宇署可作出檢控。
至於現時地契沒有分拆出售限制的樓面面積有多少,陳茂波稱地政總署正在翻查地契,現時未知有關數字。而當局至今並未收到有關買家聲稱被誤導的投訴。
准分契時已提須留酒店用途
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則回應指,由於分拆並非違契,分拆出售前亦毋須向政府通報,又透露政府於今年1月從土地註冊處的資料中發現,雍澄軒有1個酒店房間單位早於去年12月被賣出。當時政府批准進行分契時,亦曾提及有關單位須保留酒店用途,和增加雍澄軒的最低酒店樓面面積,並聯絡發展商,查詢有否作出此做法。
她說,政府當時若沒有合理的疑點,不能假設契約人有違約情況,但政府在本月18日,聽部分評論稱將酒店房間用作自住,覺得當中有可疑的地方,故對事件高度關注,而有關做法並非「無王管」,雖然契約中沒有對「酒店」作出定義,但同時為當局於執行契約時提供彈性。
甯漢豪則重申,私人住宅和酒店肯定是兩回事,若買家購買酒店物業後,無論買家用作自住、出租予他人居住、租戶可在物業隨意佈置等,肯定是不可能。而無論發展商、買家若以某些方法,掩飾作為住宅用途,去「走精面」,當局不會坐視不理,甚至部分個案不排除會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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