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淑梅
一直都慨嘆人生苦短,生命只得一次,不是生存在世的數十年就是死亡了,很擔心到時還有很多未完的事。但,自從認識了佛教,知道輪迴之說,我又放心了,這輩子做不完,還有下輩子繼續—只是軀體用得太久,如機器需要報銷,轉換一台新的再運作。
「有情必定死,無情必定滅」,我早已決定「盡捐」,將所有器官捐給有需要的人,讓器官延續在別人身上再活、再生。一人捐獻七人受惠,多划算,「器官捐贈卡」早已放在銀包內,去年認識了港大解剖學系陳立基教授,得知遺體捐贈計劃推行四十年,登記人數七百,真正捐出「大體」者每年不足一具,迫使借助坊間無人認領遺體,十位醫科學生才有一位「大體老師」作實習訓練。
真的兩難,捐贈大體可供同學從真實人體中學習,亦可發展外科新技術,例如微創手術等,已減輕了不少病人的痛苦,也顯示已有很多大體老師作出了貢獻。一位捐贈者說過,哪怕在我身上割錯千刀萬刀,也不可在活生生的病人身上割錯一刀,捐出大體非常有意義!可是有用的器官又可即時使病人重見生機……
「捐完可以再捐」,陳教授這一句解開了心中疑團,原來兩者可並存,物盡其用太好了。丈夫最知我心,笑言:「你有甚麼我可以阻止的。」原來最難過是子女那一關,他們異口同聲說No。唔捨得、怕尷尬,有其他人做,不用媽媽去做。我耐心解釋,身體是個臭皮囊,到時已與我無關,與其火燒或埋在泥裡,太恐怖也太浪費,人到了第八識離開後甚麼也不存在,又何來尷尬?再者如果人人不做,誰去做?我估計公公婆婆在天之靈也不會反對。其實承願而去是樂事。
參與捐贈計劃使我如獲至寶,內心湧起四個願力:(一)好好保護自己,最終能夠齊齊整整的捐齊器官和大體;(二)寫信給同學,希望他們好好利用大體老師,更將老師的大愛精神發揮到每位病人身上;(三)「遺體捐贈」計劃,可換一個更易接受、更溫暖的名稱「大體捐贈」;(四)連我的家人,包括子女也成為計劃的一分子!
我終於可以入大學了,有了這個身後才開始的工作,太幸福了,我想他日我一定含笑而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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