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後人爭產案,與訟各方商討和解出現阻滯,涉及64億元的遺產爭奪戰可能重燃,長房三子震宇指胞兄震寰隱瞞一項股份轉讓安排,令長房所有子女未能均分價值數十億元南沙發展計劃的25%權益,震宇昨日要求法庭恢復審理其罷免震寰出任遺產執行人的申請。高院法官潘兆初昨日排期今年10月28日起,為期5天處理震宇的重開案件申請,若申請被接納才再審理罷免申請,震宇指震寰參與遺產管理的同時又爭奪部分遺產,存在利益衝突,要求法庭毋須傳召證供,便直接判震寰敗訴。
指兄瞞南沙項目股份轉讓
代表震宇的資深大律師潘松輝表示,南沙發展計劃由霍英東於1989年展開,項目估計數十億元。1997年6月,長房3名兒子震霆、震寰及震宇在董事會上達成決議,霍英東家族旗艦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的全資附屬有榮有限公司,將其持有的50%(即一股)番禺發展有限公司的股份,以象徵式一元轉讓予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由於番禺發展間接持有南沙發展計劃的全部權益,故有榮持有的一股,相等於南沙發展計劃25%權益。根據爭產案和解協議,長房子女會成立新公司去接收遺產。
指回購一事僅父及震寰知道
潘指震寰於1997年6月亦代表霍英東基金簽署了一份文件,列明有榮有權行使回購權,行使期限於2007年6月到期,但回購一事只有霍英東及震寰知道,震宇及震霆並不知情,潘指和解協議中與訟各方協議委任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核實及追查遺產的數目及下落時,揭發震寰沒有披露有榮可以行使回購權。
代表震寰的資深大律師馮柏棟反對重開案件,指回購權於2007年已屆滿,有榮並沒有行使,不屬於和解協議中要披露部分,他又批評震宇昨晨才提出此申請,大家事前不知情,恍如偷襲,他續指部分遺產已經根據和解協議作出分配,與訟各方及律師過去8個月不斷埋頭苦幹,尚有4個重要範圍未達成共識,希望法官再給予時間大家完備及落實執行和解協議。
其他被列為答辯人的霍家成員均有派律師出席聆訊,包括另一名遺產執行人霍英東的胞妹霍慕勤,她反對重開案件,長房長女麗萍不反對,次女麗娜甚至支持震宇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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