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基本法》一書評議之二
孟 樓
公民教育聯席出版《認識基本法》第一章中的「資料三:《基本法》對落實『一國兩制』如何作出保證」寫道,《基本法》總則中列明香港特區實行「高度自治」,香港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香港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有關規定組成,香港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這些規定都希望能為落實「一國兩制」作出保證。其中,「高度自治」是「一國兩制」賴以確立的重要基礎之一。這一段話是有很大片面性的,因為保證 「一國兩制」的因素很多,而只說「高度自治」是「一國兩制」賴以確立的基礎,是很不夠的。
第一,從政治上來說,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堅持愛國者為治港主體的原則,是實施「一國兩制」的根本保證。
1984年6月22日、23日鄧小平先生在分別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和鍾士元先生時說道,「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構想是我們根據中國自己的情況提出來的。從世界歷史來看,有哪個政府制定過我們這麼開明的政策?從資本主義歷史看,從西方國家看,有哪一個國家這麼做過?(見於《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59頁、60頁)
1984年12月19日鄧小平先生在會見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時說道,如果「一國兩制」的構想是一個對國際上有意義的想法的話,那要歸功於馬克思主義的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用毛澤東主席的話來講就是實事求是。我還想請首相告訴國際上和香港的人士,「一國兩制」除了資本主義,還有社會主義,就是中國的主體、十億人口的地區堅定不移地實行社會主義,主體是很大的主體。這是個前提,沒有這個前提不行。在這個前提下,可以容許在自己身邊,在小地區和小範圍內容許資本主義存在,更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見於《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101頁、103頁)
1987年4月16日他在會見香港基本法草委會委員時說道,我們的社會主義制度是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這個特色,很重要的一個內容就是對香港、澳門、台灣問題的處理,就是「一國兩制」。「一國兩制」是個新生事物,它不是美國提出來的,不是日本提出來的,不是歐洲提出來的,也不是蘇聯提出來的,而是中國提出來的,這就叫做中國特色。試想,中國要是改變了社會主義制度,改變了中共領導下的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會是怎樣?香港的繁榮和穩定也會告吹的。要真正能做到五十年不變,五十年以後也不變,就要大陸這個社會主義制度不變。「一國兩制」要講兩個不變,一方面社會主義國家裡允許一些特殊地區搞資本主義幾十年、成百年;另一方面也要確定整個國家的主體是社會主義。否則怎能說是「兩制」呢?那就變成「一制」了。不講兩個方面,「一國兩制」幾十年不變就行不通了。(見於《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18頁)
1984年6月22日、23日鄧小平先生在分別會見香港工商界訪京團和鍾士元先生時說道,港人治港有個界線和標準,就是必須由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未來香港特區政府的主要成分是愛國者。甚麼叫愛國者?愛國者的標準是,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鄧先生說的這三條標準中,第二條很重要,也是他非常看重的。國家主權包括對內的統治權和對外的防禦權,因此企圖顛覆中央政府的人絕對不是鄧先生所說的愛國者。
第二,從經濟上來說,中國國家綜合實力的日益增強,是香港實施「一國兩制」、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物質基礎。
1984年10月22日鄧小平先生在一次會議上的講話中指出,香港問題為甚麼能夠談成呢?並不是我們參加談判的人有特殊的本領,主要是我們這個國家這幾年發展起來了,是個興旺發達的國家,有力量的國家,而且是個值得信任的國家。(見於《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85頁)收回香港主要靠的是國家的強大,保證香港資本主義制度不變和繁榮穩定,說到底也要靠國家的日益強大,回歸後香港多次戰勝金融危機和非典疾病災害的事實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經濟上要積極適度融入內地,已成為香港社會各界共識。
第三,從法治上來說,嚴格遵守香港基本法、建立健全與其實施相配套的制度,是實施「一國兩制」方針、保證香港長治久安的基本治港方略。
一是《中英聯合聲明》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變。因為「一國兩制」的方針政策已經載入《中英聯合聲明》,如果一定要修改,除非先行修改聯合聲明。二是《基本法》明確規定了修改《基本法》必須遵守的原則之一是不能違反「一國兩制」基本方針政策。三是《基本法》規定香港特區直轄於中央政府的含義之一,就是防止香港高度自治受到干擾。
第四,從軍事上來說,中國政府堅持捍衛國家主權,在香港派駐軍隊,防止香港出現動亂,維護香港的繁榮穩定。
1984年10月3日鄧小平在會見港澳同胞國慶觀禮團時說道,我講過中國有權在香港駐軍。除了在香港駐軍外,中國還有甚麼能夠體現對香港行使主權呢?在香港駐軍還有一個作用,可以防止動亂。那些想動亂的人,知道香港有軍隊,他就要考慮。即使有了動亂,也能及時解決。(見於《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75頁)1987年4月16日他在會見香港基本法草委會委員時說道,還有一個問題必須說明: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中央確實是不干預香港特區的具體事務,也不需要干預。但是香港特區是不是也會發生危害國家根本利益的事情呢?難道就不會出現嗎?那個時候,北京過問不過問?難道香港就不會出現損害香港根本利益的事情?能夠設想香港就沒有干擾,沒有破壞力量嗎?我看沒有這種自我安慰的根據。如果中央把甚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混亂,損害香港的利益。所以保持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有利無害。(見於(《鄧小平文選》第三卷第221頁)
第五,從文化上來說,香港和內地積極進行交流合作,促進香港居民對國家的認同,和內地人民一道分享做中國人的榮耀和尊嚴。
由於各種歷史複雜的原因,不少港人是在內地受到政治運動衝擊之後移民來港的;由於香港媒體的一些負面報道,一些港人對內地產生一些片面認識;由於香港過去的殖民教育或西方價值觀念的誘導,一些港人對內地的政治制度不夠了解,等等。因此一些港人目前對內地還缺乏充分了解,需要深入開展各種交流,縮小心理差距。
總之,保證香港「一國兩制」方針貫徹實施的因素有政治、經濟、文化、軍事、法治等多種,只提「高度自治」,不提「一國」原則,是片面的。
(本文轉載自《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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