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不平
特首梁振英日前出席一個會議時,被一批學聯成員包圍衝擊。事後學聯反指摘警方濫權打壓示威,有女示威者更指被男警員從後「熊抱」,要求警方道歉否則會作出投訴。事實上,所謂警員「熊抱」女示威者事件,不過是一齣插贓嫁禍的鬧劇,學聯將事件中的關鍵部分及背景細節故意隱瞞忽略,利用一張剪裁過的照片意圖抹黑整個警隊。只要將當日事件還原,可以看到警員完全是有責任有必要阻止示威者衝到特首身旁威脅特首安全,學聯以及《蘋果日報》等反對派喉舌的指控立即不攻自破。同時,警方不能因為學聯及反對派喉舌的抹黑而有所顧忌,必須依法追究學聯違法衝擊的刑責,保護香港法治社會形象。
學聯指控警方的主要證據,是一張女示威者被男警員從後「制服」的照片,學聯批評警員使用過度武力「打壓」示威者,同時又指何以不由女警處理女示威者,事後反對派更借此為由上綱上線地攻擊警隊,更有人指男警員是「故意抽水」,極盡抹黑之能事。然而,這張照片其實是經過剪裁的,將後面的背景去除只剩下警員制服女示威者一幕。而照片刪除掉的背景,其實是特首的座駕。該男警員身處的位置正正在特首座駕前面,而當時特首座駕的車門更一度被示威者強行拉開,而其他學聯成員正從四方八面衝到特首身旁。如果該男警員不能盡快制服示威者,學聯示威者隨時能夠衝入特首車內,後果將不堪設想。
威脅特首安全 警員必須制止
警員肩負保護特首安全的重任,如果任由示威者衝到特首身旁,將直接威脅特首的人身安全,原因是沒有人知道學聯示威者有否混入其他人士,甚至不能排除有恐怖分子混入學生當中乘機發難。因此,負責特首安全的警員必須用盡一切方法將示威者制服並讓特首安全離開,這與所謂表達自由無關。就如美國總統在國內行動,所到之處都會劃為「禁越區」,不管是示威者或學生都難越雷池半步,保護總統的特工可以沒有理由下將可疑分子制服及拘捕,道理也是一樣。由於當時學聯示威者已經衝至特首座駕前,為特首安全,也為免令示威者受傷,警員以適度武力制服示威者是有必要的。而學聯故意刪去後面特首座駕的背景,意圖誤導市民以為警方在並不迫切情況下制服示威者,藉此上綱上線,手段太過低莊。
至於為什麼不由其他女警協助處理,也是想當然的說法。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員中約有兩名女警,但學聯衝擊隊伍中不乏女示威者,部分更屬於「社運老將」,包括案中的何潔明及其姊學聯副秘書長何潔泓,在場的女警根本應付不了所有女示威者,如果只能由女警處理,豈非任由她們亂衝亂撞?而且,何潔明當時已衝到特首座駕正前方,如果該警員不將她攔下,便可直接衝到特首座駕前,在這個情況下警員果斷將她制服,試問有哪一點做錯?最可笑的是,學聯及一些反對派人士指該警員「故意抽水」,即是說該警員公然在特首面前,在大庭廣眾之下抽水,這種說法豈非荒天下之大謬?學聯抹黑也要有點基本邏輯吧。
學聯謬論意圖推卸責任
衝突發生後,學聯不但沒有反思己過,反對派也沒有譴責其違法行為,反而倒過來指責特首如果肯接收示威者請願信,就不會發生衝突云云,這又是另一個偷換概念的說法。事實上,梁特首過去無論是參加學校主辦的活動還是出席行政會議,都主動接請願信。豈有拒不接信寧願激化衝突之理?當天的事實是,學聯根本無意和平遞信,示威者一早繫上「永不休戰」頭巾,在特首到場後不由分說一擁而上包圍衝擊,請問這樣是和平表達訴求的態度嗎?如果學聯是有心遞交請願信,會一開始就擺出對抗的姿態嗎?面對這種混亂危險的場面,特首又如何接信呢?顯然,所論不肯接信不過是學聯推卸責任的藉口而已。
事件已經十分清楚,導致當日嚴重衝突的始作俑者是發動衝擊的學聯,不論其如何狡辯和轉移視線都改變不了違法的本質。現在他們抓著所謂「熊抱」事件不放,不過是藉此施加壓力要求警方取消檢控而已,盡顯其色厲內荏。然而,由於過去執法當局和法庭對於學生的抗爭行動傾向從輕發落,原意是讓他們改過自新,客觀上卻令他們有恃無恐,結果令學聯更加變本加厲。因此,警方絕不能再縱容這些違法行為,更不能因為學聯及反對派喉舌的抹黑而有所顧忌,必須依法追究學聯違法衝擊的刑責,保護香港法治社會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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