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汶羽 觀塘區議員
「佔領中環」行動一直自稱以和平理性為宗旨,更以外國民主的方式,進行商討日,謀求共識,作為「佔領中環」行動的所謂根據。
可是,商討日的600名出席者中,只有不足100人是普羅市民。首先,500名特邀人士均是支持「佔領中環」的人士,已經主導了整個商討日的討論。其次,從隨機抽樣方式邀請的市民,任何略懂民調的人士均知道,會接受邀請並出席商討日的大部分都是有傾向性的,特別是支持行動者為多。因此,從人數及抽樣方式上,所謂代表全港市民的抽樣代表是不科學、不客觀的。
從這個角度來看,「佔中」商討日是自欺欺人,為了成功策動違法的「佔領中環」行動,強行進行商討日,為違法行動找來一個虛假的藉口。
若要討論「佔領中環」行動應否舉辦等問題,便應找出民意代表,謀求共識。因此最簡單不過,主辦單位為何不邀請所有民選區議員進行商討日?民選區議員是由每一位選民一人一票投票產生,是投票產生的,從實際上或是憲制上,民選區議員便是最直接、簡單的市民代表。「佔領中環」行動不邀請民選區議員,只是怕失去主導議題的能力,甚或怕面對真正的民意。
沙田區議會及灣仔區議會都曾討論「佔領中環」行動,亦提出不少憂慮、負面及反對的意見。真真正正的民意,「佔中」行動卻充耳不聞。相反,他們卻廣邀自己支持者,假作凝聚共識,為違法行動作支持。
另外,「佔中」的目的是爭取落實所謂「真普選」,那為何商討日中,不商討一個具體的、符合《基本法》的規定的選舉方案?這才是為香港做真正的實事,違法的行為又何需謀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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