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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震遠入稟控李鵬飛在電台節目誹謗。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文森)商交所主席張震遠,指時事評論員李鵬飛上月23日在香港電台節目《議事論事》內,指稱張震遠曾以一年一厘息借7,000萬元,又質疑張身為行政會議成員沒有申報利益。張震遠認為李鵬飛的言論錯誤,有意圖影響他的聲譽,要求法庭禁制對方再發表有關誹謗的言論,以及向他賠償損失。案件將排期處理。李鵬飛接受傳媒查詢時指,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不會評論。
指李言論嚴重損害聲譽
入稟狀指,張震遠為香港知名政治人物,曾任行會成員及市建局主席,惟已在5月24日辭去所有公職。張指李鵬飛在5月23日港台節目《議事論事》中,發表「有一位大地產商特別照顧張震遠」、「7,000萬就收一年一厘息,他一定要申報,作為行政會議成員」,指張震遠當時作為行會成員沒有就此申報,又質疑其作為巿建局主席,若收受大地產商利益,是否有利益衝突;而前金融服務界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在同一節目上,則表示有關借貸可能涉可換股債券。
曾出律師信 要求道歉不果
張震遠指李鵬飛以上言論皆失實,他表示自己從來沒有向一名地產商以年息一厘借貸7,000萬,及沒有在履行職務時作出不實行為。張並指有關言論使其名譽嚴重受損,及令他因而感到焦慮、尷尬。
入稟狀中又指,該節目現尚能在港台網頁上重溫,而他於本月5日曾就此向李發出律師信,要求就有關言論作出道歉。然而,李於本月11日在報章上表示不會作出道歉,並強調有關言論為事實。所以,張震遠要求法庭禁制有關的「失實言論」再被刊登或廣播;另張指控李的言論乃意圖使他名譽受損,因此就其「誹謗」追討損失。
商交所遭管理公司入稟追租
另方面,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商交所由去年3月至今年5月從沒交租,租金拖欠超過1年,連同雜費合共逾700萬元。管理公司現要求法庭下令商交所遷出該租務單位,並立即清還租金及賠償其他一切損失。
香港數碼港管理有限公司指出,旗下擁有數碼港三期6樓的10個單位,其中608號寫字樓單位於2011年與被告人商交所簽下5年租約,合約期由2011年11月至2016年11月,每月租金加管理費合共114.5萬多元。惟被告人由去年3月至今年5月,已整整14個月沒有繳租,只曾於今年6月交還百多萬元欠款。原告曾3度發信要求被告繳租都不得要領,遂入稟高院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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