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富金融策略師 黎智凱
「末日博士」魯比尼此前稱,2013年,中國內地經濟將會因房地產和地方債問題而有大麻煩。而在日前的全球財富論壇上,美國前財長保爾森也委婉地建議「中國應建立透明的地方財政體系」,同時「應當及時處理房地產泡沫」。其實,筆者一直在反思,面對著國外的這些警告,到底地方政府債務的風險是否會將中國政府推向懸崖邊。中國地方債風險有多大?拿什麼來償還債務?
6月10日,審計署發佈的審計報告稱,截至2012年底,抽查的36個地方政府本級政府性債務餘額38,475億元人民幣(下同),比2010年增長了12.94%。在此次審計中,縣級地方政府債務並未涉及。倘若,依同樣的增長率來推算的話,截至2012年底,全部地方債餘額高達12.08萬億元。這些數據充分說明,這兩年來地方政府舉債促發展、舉債出政績的做法並未得到有效控制,大多數地方政府的整體債務依然呈現高速增長的局面。
當然,就一個國家來看,十幾萬億元以內的財政赤字,風險是可以控制的。更重要的一點是,國家財政赤字的增長也與財政收入的增長是相適應的。但從地方層面來看,情況就不一樣了,不僅僅因為地方債務的增長速度過快,最主要的是地方償債機制還沒有建立。
宜加快調整現行財稅體制
在筆者看來,要化解地方債務風險,解決地方政府現在的債務風險,不應該僅僅是靠土地出讓的資金來支撐,而是應該調整政績考核體制,更重要的還是要加快調整現行財稅體制,建立有效的地方債務償還機制。
央行近期公佈的數據也顯示,1-5月社會融資規模達9.11萬億元,較去年同期多出3.12萬億元,同比增長52%。但是,信貸增長有限,5月份新增信貸僅6,674億元,同比少增1,258億元。依次類推,總體看來,地方債並未因陸續到期而變小,總量實際上還在不斷的放大。
天量規模的地方債務,本來就已經極其危險,現其規模還在不斷擴大,實在令人憂心。筆者建議,為了控制地方債務風險,地方政府行為透明化,通過各種途徑接受輿論監督;中央政府需制定統一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各級地方政府也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切實有效且具有可操作性的債務管理規定制度。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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