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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人口將於2022年度至2023年度遷入新界東北發展區,預計將來新市鎮可居住17.49萬人。 圖片來源:發展局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錦燕)為開闢土地,應付人口增長的住屋需求,發展局昨日公布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最新修訂方案,發展區將採取「加強版傳統新市鎮模式」發展,最大特點是容許符合條件的私人土地業權人申請「原址換地」。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指,容許「原址換地」是希望能加快房屋興建,令發展規劃更靈活及有彈性。另外,在333公頃的可發展用地中,近50%屬私人土地,當中48公頃可作私人發展外,其餘的114公頃規劃作公屋、居屋、醫院及學校用途,會由政府徵收,其間或會涉及法律訴訟。陳茂波表示,當局已預留300億元作為收地賠償,又強調「特區政府不怕打官司」,認為現方案是「法、理、情」兼備。
發展成本近1,200億元
極富爭議的新界東北發展規劃終有定案,發展局昨日公布,當局會擱置發展坪輋打鼓嶺,先集中發展古洞北及粉嶺北,並會提高發展密度最高至6倍,調整公私營房屋比例為60比40,並會考慮引入「港人港地」。總計整個新界東北發展計劃,成本近1,200億元,其中基建和公共設施各佔400億元,收地賠償則為300億元,計劃第一批人口能在2022年度至2023年度遷入新發展區,預計將來新市鎮可居住逾17萬人。
擁4,000平方米可私人發展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表示,古洞北及粉嶺北新市鎮的發展模式,將採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模式」發展,除由政府主導的徵地外,還會容許部分符合條件的業權人的「有條件契約修訂申請」。「有條件契約修訂申請」的條件包括,該土地必須坐落於規劃作私人發展的土地上,地皮必須不少於4,000平方米及統一業權,業權人能完成申請時限內確保能適時供應房屋和其他設施,以及業權人須對佔用人提供與政府補償安排相若的現金補償。
甯漢豪:首期後年開始收地
地政總署署長甯漢豪舉例說,第一期項目預計在2015年年底至2016年年頭開始收地。而第一期的收地申請安排將會是,當規劃署在今年9月或10月正式啟動規劃程序後,會正式接受申請。若私人土地坐落於第一期土地發展上,該土地的業權人要在接受申請開始,至徵收土地的時間內,與政府商討換地條件及補地價等安排,若在該段時間內還沒有傾妥上述問題,規劃署就會重回收地的程序。而因工程分期不同,規劃署會陸續就著不同的時間表公布截止申請的限期。
陳茂波解釋,地皮必須不少於4,000平方米等申請條件,是以免日後會建成「牙籤樓」或「筷子樓」。他又說,現時在發展區內共有333公頃屬可發展用地,當中有162公頃為私人土地,佔總面積近50%,而規劃作私人發展用途的土地則有48公頃。至於區內具體有多少幅土地符合「原址換地」的條件,他表示,當局並未有資料,因政府在規劃時並沒有理會土地業權誰屬,而是考慮採用最佳的規劃發展。
業權人亦需賠償土地佔用人
由徵地變作換地,外界指控做法會有官商勾結之嫌。發展局發言人指,當局無法控制外界如何揣測,但強調該做法只是為能加快建屋進度,預計可節省約1年的發展時間。發言人解釋說,一般政府收地需時14個月至15個月,當中還未有包括賠償的冗繁程序,而現時採取的「加強版傳統新市鎮模式」中容許換地,政府可在不徵地的同時,又可做到發展,能令發展規劃更靈活及有彈性。對於業權人亦有責任賠償予土地上的佔用人,金額要與政府賠償相若。發言人指,做法是「無先例可言」。政府會定出期限,業權人須在限期前做好賠償,以保障佔用人的利益。
強調「政府不怕打官司」
此外,發展區內有114公頃被規劃作公屋、居屋、醫院及學校用途的私人土地,會由政府徵收,令人擔心政府會否需要面對法律訴訟,陳茂波表示,未來是否會產生訴訟仍是未知數,而當局在考慮各方意見再去調整發展方案時,已有考慮到涉及法律訴訟的風險,但他強調「作為特區政府是不怕打官司」,他認為,現方案是「法、理、情」兼備,以公眾利益為考慮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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