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用「加強版傳統新市鎮」發展模式
■容許「原址換地」申請
■最高地積比率提升到3.5倍至6倍
■公私營房屋比例調整為60比40
■實施「港人港地」措施
■重新規劃坪輋/打鼓嶺發展區
■特設特惠補償方案
資料來源:發展局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