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國家領導人去年6月29日訪港,護送車隊途經北大嶼山快速公路時,前社民連主席陶君行及4人涉嫌拉起橫額示威,阻礙行車通道。5人早前被控違反5項《道路交通條例》傳票罪名,陶君行及其中2人昨認罪,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
沒有代表律師的5名被告依次為林森成、陶君行、馬雲祺、黃浩銘及陳德章,首3名被告認罪。林森成自行求情時認為交通違例事件不應告上法庭,指本案是政治檢控。
前社民連主席陶君行表示,警方安排偏遠至瞭望台給他們表達意見。陶說:「法官也知瞭望台是看飛機的,不可以近距離讓我們表達訴求」。馬雲祺則表示,警方看見他們時如臨大敵,強調所有被告是和平示威。裁判官後將3人的案件押後判刑,但林森成表示自己「有很多孫要湊」,而陶君行指案情簡單,2人要求裁判官於昨天判刑,但裁判官堅持將案件押後判刑。
黃浩銘陳德章死撐
此外,不認罪的2名被告黃浩銘及陳德章表示早前已去信警方,要求警方最高負責人解釋為何安排給他們的示威區遙遠,是否有針對他們示威。控方表示今天會傳召新界南交通部高級警司解釋有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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