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樹根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香港回歸祖國懷抱已經16年。16年光景雖然彈指即過,但在這段期間,香港特別行政區所取得的成就卻是巨大的、輝煌的。無論是政制發展、社會變遷、公民權利、言論自由、兩地經濟融合,香港的發展步伐都比長達150年的英治時期快速很多。反對派政客經常批評本港的民主自由在回歸後倒退、人權空間日漸收窄云云,這完全是罔顧事實的講法,只要我們看看,香港回歸16年以來在政制發展與立法機關民主化方面取得的成就,反對派的謊言自然不攻自破。
近期一些鼓吹所謂「香港本土自治」的反動組織,經常吹噓港英統治時期如何民主、如何美好,這些幻像恐怕都是源於對本港政制發展進程的不了解。筆者作為立法會議員,希望在此略述一下本港的政制發展。
港英時期民主發展慢如蝸牛
自從1842年英國透過不平等條約強佔香港島後,英國殖民統治者於1843年即成立立法局。但此時的立法局只是官方機構而已,非官方議員的委任要到1850年才有。如此封閉的制度持續了135年,直至1985年,才有進一步的發展,就是出現了24位由不同功能組別或團體間選的議員。
直選議員的出現,最早要數到1991年,當時有18人是經地區直選選出。其後末代港督彭定康來港,眼見英政府提倡的「主權換治權」詭計不成,英國在港的殖民統治鐵定於97年結束,於是便「開快車」大搞所謂「政制民主化」;但實質上,英國人統治了香港150多年,從來沒有意圖給予港人民主,直至1995年最後一屆立法局,也只增加至20個直選議席而已。
隨著英國人臨走前事事搞對抗,中方被逼「另起爐灶」應對,於是便有臨時立法會的誕生。而1998年首屆立法會,亦暫時沿用分區直選議席20個、選舉委員會議席10個、功能組別議席30個的架構組成。但國家對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制民主化的承諾,是莊嚴的、堅定的,所以第二屆立法會直選議席已擴至24個;4年後第三屆立法會的直選議席更擴至30個,與功能組別議席平分秋色。到了去年的第五屆立法會,政府更一口氣新增了10個立法會議席,功能組別與直選各增加五席至35個,可謂立法機關發展的里程碑。而中央政府更於2007年12月作出釋法,明確落實香港立法會最快可於2020年全面實現普選。
從上述的發展可以看到,香港特區回歸祖國只15年,立法會的直選議席已經由最初的20席,大升75%至35席;相較之下,150年英治下香港的民主發展可謂慢如蝸牛。
本港政制朝向民主化發展,還可在特首選舉的變遷中得到體現。在英治時期,歷任港督都是由英國政府外交部所委任,再交由「事頭婆」(英女皇)任命。港督所代表的不是港人,而是英國皇室與政府的利益;港人對英國揀什麼人來做港督,從來也是無權置喙,只能逆來順受。這種封閉專制的殖民統治,隨著九七回歸而終結,換來的是港人終於有權當家作主,選出屬於自己、代表自己的行政長官!
落實雙普選歸功於中央承諾
首屆特區行政長官由400人的推選委員會選出;第二屆以後的特首,則由800人的選舉委員會選出。選委會的組成方法,正正體現了「均衡參與」的精神,它是由四大組別下共38個不同界別所選出的800人組成,成員涵蓋全港不同行業和階層,具有廣泛的代表性。去年第四屆特首選舉,選委會人數更激增至1,200人。由最初的400人,倍增至800人,再增至1,200人,顯示出回歸15年間,本港特首選舉不斷朝民主化發展;而展望2017年,更將出現首位經由全民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
不少反對派人士經常誤以為,香港擁有雙普選是要多謝英國的爭取,但實際上,1984年簽訂的《中英聯合聲明》,內容是完全沒有提及「普選」一詞。香港之所以能夠落實雙普選,一切皆歸功於中央的承諾與《基本法》。香港最終實行雙普選是中央主動寫入《基本法》內的,不是英國人「賜予」香港的;所以中央政府對於香港能夠落實雙普選,是一個莊嚴的承諾。眾所皆知,《基本法》第45條、第68條和附件一、二,是香港實現雙普選的法理依據,而中央亦已宣布普選時間表,只要香港社會能夠凝聚共識、求同存異,相信香港普選定必指日可待。
此外,自回歸以後,市民的遊行示威次數大幅增加、免費報章如雨後春筍般不斷面世、批評官員及政府政策的空間日趨廣闊等等,此皆反映出市民的言論、出版、集會、新聞自由不但繼續受《基本法》所保障,更比港英統治時期蓬勃及開放得多。
16年過去了,迎來了輝煌的成就。香港在政制發展、民主化方面的進步,是有目共睹、不容置疑的。這些得來不易的成就,需要全港市民共同去守護。最近有亂港分子大力鼓吹「佔領中環」歪論,企圖藉著搞亂香港社會秩序和破壞經濟命脈,阻撓本港民主進程發展,及將西方那一套政治制度,生硬套用到香港之上。面對這些亂港分子,港人更加要勇於「說不」,盡力守護特區16年間得來不易的民主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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