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秋北 標準工時委員會委員 香港工會聯合會理事長
早前,標準工時委員會主席梁智鴻醫生向傳媒表示,冀望委員會的3年任期內,要進行2輪諮詢,更指政府上年完成的工時報告未夠深入,不同工種的工時情況及工時定義未見清晰,因此,不排除再聘請顧問進行詳細研究及到訪其他地區進行考察,最終向政府提交指導性報告。梁醫生的打算,猶如把之前的工作推倒重來,令到上百萬對訂立標準工時引頸以待的打工仔大失所望。
香港工時長,加班補償不足的情況,在政府公佈的工時報告中已有相當反映。多年來,不同學術機構、民間團體以及行業工會亦對標準工時進行過多項調研,而工聯會亦在2005年及2012年對工時進行過詳細研究,這些研究都能佐證香港存在「長工時問題」,而「無償加班」亦不斷蠶食僱員的勞動價值,社會上對標準工時問題的研究早已林林總總,要再花3年時間就問題進行諮詢研究,這絕對是「開倒車」的做法。加上,就標準工時到外地進行考察,立法會議員在2011年已組團到過韓國,勞工處及勞顧會亦在2012年到訪過英國,關於外國實行標時的情況,我們已經有一定掌握,委員會再到外地考察,實際作用究竟有多大,而之前的考察又是否一無所獲,毫無參考價值?
誠然,不同行業有不同的工時情況及行業特性,但這是否需要另聘專家研究各行業的情況?委員會內已有熟悉勞工界情況的僱員代表,他們必能發揮應有作用。另外,要了解行業情況,委員會可以因應個別行業,邀請工會代表,讓從業員表達意見,這遠比再花3年時間進行諮詢研究來得實際。其實,各委員本身對標準工時已具備相當的認識,實在無理由堅持事事「先研究,後討論」這樣費時失事的行事方式。須知道,標準工時已不是一個新命題,外國早已實施,現時香港需要的是討論適合於本地的標時方案,訂立立法時間表,而非重新推出一輪調查研究,這才是積極務實的做法。
當然,客觀數字是重要的,因此,委員會應就現時的工時數據進行更新,俾使報告能作為有用的參考。同時,委員會亦應「兩條腿走路」,盡快就立法制訂標時進行具體方案建議,不應繼續以我們需要更多的「調查研究」作為「拖字訣」、「擋箭牌」,這只是逃避現實,不能解決問題。梁醫生的「時間表」很大可能會影響日後整個委員會的方向,更加不應有向資方傾斜之嫌,減低委員會的公信力。懇切呼籲梁醫生聆聽勞工界的聲音,擺正、發揮好委員會的功能,切實為香港解決「工時長、無償加班」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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