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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引領偽造遺囑商人陳振聰信教的華惠神召會前監督潘文信牧師,被2名年輕女教友指控非禮,法庭昨裁定其4項非禮罪名不成立;而潘在審訊初期已承認於9年前藉詞驅魔,2度非禮女教友,案件押後判刑,其間准被告保釋外出。
46歲的潘文信昨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2項非禮罪,分別於2004年4月某2天,在觀塘華惠神召會非禮當時只有16歲的女子X;另潘否認於2009年8月至本年3月非禮另一名女子Y。潘於1997年始任華惠神召會牧師,於本年3月16日辭任。
藉驅魔閉眼 揭Bra兼摸胸
被告承認的2項非禮罪案情指,X為該教會逾10年的信徒,在2004年4月某日與被告獨處教會,被告稱替她驅鬼,著她閉上眼一同祈禱,事主感到被告的手由腹部一直摸至胸部,並揭開她的胸圍撫弄其乳房。事主當時以為這是驅鬼的程序,便沒有出聲。其後同月某日,被告又再表示替她驅鬼,又重複地非禮其腹及胸,事主後向社工講述揭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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