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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前行政會議成員張震遠,今年6月控告前行政及立法局議員李鵬飛在港台電視節目《議事論事》中誹謗他,李鵬飛昨向高等法院聆案官申請延期呈交答辯書,聆案官將限期訂於本月27日,若屆時李仍未呈交,張震遠有權向法庭申請直接判李敗訴。
李鵬飛呈交答辯書的限期是7月底,其律師昨在庭上解釋,李所委聘的資深大律師需要更多時間草擬答辯書,亦要等待李去批核,故要求批准李由昨日開始有21日時間呈交答辯書。張震遠的律師認為21日太長,因其申索陳述書只得7頁紙,案件入稟至今超過2個月,時間相當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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