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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交所案明春審 傳召18證人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9-07]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商品交易所「爆煲」事件,3名內地商人涉嫌管有32份虛假銀行投資存款確認書,涉款高達900億港元,3人昨在法院否認全部控罪,繼續還柙候審。案件定於明年1月6日審訊,控方將會傳召18名證人,估計聆訊須時10天。

 3名被告包括56歲的戴麟懿,49歲的李善容,及50歲的連春仁,戴和李各被控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連與戴同被控另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罪,戴另被控逾期居留。

 控罪指涉案虛假文書包括由渣打銀行發出的「擔保函」,承諾向ZHANG JI SHENG付4.6億美元,及由中國銀行(香港)的500萬港元銀行本票,另虛假文書亦涉�擢袘�行的「存款證明」,確認一筆106億美元的款項被存入一公司戶口內。

辯稱寫明「副本」 質素差難致信

 辯方大律師梁鴻谷強調本案完全與商交所扯不上任何關係,法例列明管有虛假文書的定義,指明該些文件必須誘使他人相信為真實文件,且只針對「副本」(copy)而非案中的「黑白影印本」、甚至寫有「樣本」的文件,部分所謂「偽文件」不但註明「以銀行實際出票為準」的字樣,且質素甚差,不可能令人相信為真確文件。

 法官鮑理賢指其中一份存款證明涉及106億美元,辯方解釋中國人從事生意是需要展示本身財力:「這就是中國,非一般人能理解。」

3被告50萬申保釋被拒

 3名被告各願意提供50萬元現金及人事作保釋金,法官指案中控罪嚴重,涉及巨額款項的文件,乃拒絕3人保釋,下令各人還柙監房看管。

 此外,涉及商交所的另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王雄本(59歲)亦否認一項管有5.16億元的存款證明書,案件定於10月21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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