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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香港商品交易所「爆煲」事件,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先後拘捕6男1女,其中本港商人陳欽益被警方揭發為逃犯,涉及29年前一宗以「磚頭」充當錄影機的串謀詐騙供應商,以及以空頭支票騙夾板等的案件,涉款85萬港元。陳昨在區域法院否認偷竊及以欺騙手法逃避債務等3罪受審。
棄保潛逃的68歲被告陳欽益,辯方資深大律師陸貽信昨指出陳涉及1984年偷竊案,遭警方拘捕後獲准保釋及自由出境,被告因在印尼發生車禍要在當地留院治療,未有依時出庭應訊,至於涉及第二宗的空頭支票案件,被告根本一直未有回港,又怎能棄保潛逃。
涉「磚頭」充錄影機詐騙
控方指被告為樹立企業有限公司的董事,1984年11月至12月,事主公司International Trade Enterprises向被告訂購1000部錄影機,並先後支付了27萬餘元貨款予被告,但事主公司發現貨不對辦,於是報警。被告於1987年4月以面額58萬餘元的支票,向港商有限公司訂購1000立方米的夾板,後來港商揭發支票未能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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