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淵滄博士
特首梁振英決定委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負責政改方案的諮詢工作。在現階段,政府仍未提出任何方案以供諮詢,而是盡量收集民間所提出的各種方案以進行研究。
可以說,現在是百家爭鳴的時期,其中最引起爭論的方案,自然是所謂的公民提名。什麼是公民提名,據提出者的構思,是任何人如果想參選特首,只要收集到數十萬名市民的簽名,就自動成為候選人。很明顯的,這麼做是肯定違反基本法、違反人大常委會為香港政改所定下的規定。簡單的說,這是違反法治的行為。
古今中外,我看不到任何一個沒有法治的國家、地區能夠享有長期穩定的民主制度。埃及的民主制度,一年就崩潰;泰國搞民主選舉搞了40年,至今仍有政變;菲律賓在馬可斯倒台之後,也自稱是民主制度,但是,現任馬尼拉市長,也是前任總統的埃斯特拉達,他的總統任期未當完,就在群眾示威的壓力下倒台,幾年之後的今天又再神奇地當上首都的市長。
香港從港英時代至今天,不論有沒有民主制度,但法治精神一直保持得很好。香港之所以能有今天,法治的功勞最大。法治讓投資者安心投資,法治讓香港人安心居住、發展自己的事業。沒有法治,香港什麼也沒有了。可是,現在竟然有些人以違反法治為己任,不斷做出一些違反法治的行為,提出違反法治的政改方案。
基本法、人大常委會已經很清楚地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方法定下一個必須遵守的原則,那就是特首候選人必須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提名委員會分四大界別。換言之,任何人想拋棄提名委員會而另外搞一些其他的方法來產生特首候選人,都是違反基本法,違反法治的,絕對沒有商量、妥協的餘地。任何有關政改的建議,都必須在基本法、人大常委會所定的條規之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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