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庶
《蘋果日報》日前繼續發表社論,為挑起香港電視發牌製造輿論,攻擊行政會議只發出兩個牌照的決定。《蘋果日報》還反駁斥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的理據,說「必須接受市場競爭的洗禮,必須接受市場競爭下的優勝劣敗,不能倚賴政府或其他力量偏幫包庇。茶餐廳食物欠佳,服務不周到的話,它被顧客唾棄而關門大吉實在理所當然」云云。《蘋果日報》這種論調,其實是堅持「茶餐廳論」,認為電視台的牌照應該像茶餐廳那樣,隨時可以發牌,無限量供應,如果經營不佳,股權就可以轉讓。
「茶餐廳論」罔顧社會利益
這種說法,完全無視了現在的廣播法例。廣播法例要求電視台一定要符合香港的總體利益,其負責人應該有電視廣播的經驗和資格,不允許外地人經營。節目的質素也受到了政府部門的嚴密監管,如果節目出了問題,政府可以對電視台作出不同程度的處分。任何國家和地區發出無線電視牌照,首先要考慮申請牌照者,是否合乎廣播條例規定,是否有能力管理好電視台,其節目的質素是否合乎公眾利益。香港也不可能例外。
偏袒香港電視的輿論說,政府發牌的原則是沒有上限,所以,三個申請者不管其管理電視台能力不一樣,資本實力不一樣,節目策略不一樣,都應該發出三個牌照。這種說法並沒有守法的概念。雖然政府發牌的原則是沒有上限,但這只是一個長遠的政策,並不是說,即使條件不及格的人,只要你提出申請,立即就可以獲得一個電視牌照。這種論述,其實就是「茶餐廳論」,什麼人都一定可以獲得牌照,讓將來電視台的數量可以像天上繁星那麼多,這種說法完全沒有法理依據。
發牌的「上限」只是指數目上限,並不是說申請牌照沒有任何限制,沒有一定標準。當局已經制定出了十一個標準,從申請者的財政狀況、經營方向、市場承受力、社會整體利益等通盤考慮,若按反對派「來者不拒」的「茶餐廳」邏輯,已等同完全開放電視市場,香港電視根本不需要多此一舉多一道審批的程序。有審批的程序,正是要合乎資格,要和其他的競爭對手打擂台,「毫無限制」的說法完全是誤導市民。
主張無限量發牌的人,其實自己也陷入了自己設計的陷阱之中,因為牌照發得越多,競爭就越是激烈,每一個電視台在電視廣告的份額中,分得的廣告預算越少。四個牌照,可能四台僅僅可以生存。如果是十個牌照,根本就不可能生存。因為觀眾席的數量攤薄了,廣告額只能夠是原來的五分之一,每個節目,只能夠投入五分之一的成本,這樣節目的素質自然非常差,最後要鋌而走險,走上煽色腥道路,放手一搏,企圖刺激收視率上升,這就會給青少年兒童帶來很大的危害。所以,世界上任何國家和地區的電視台發牌,都要考慮節目的質量和社會的影響,要防止低質量和低品味的節目。
發出兩個牌是正確的決定
既然只發出兩個牌照,政府決定發給優勢的兩個是正確的,因為他們的控股公司過去有良好的表現,也有足夠的財力,良好的策略執行力。香港電視申請的時候,還擁有有線電視寬頻網絡的電視台,申請到了一半的階段,突然賣掉了有線電視寬頻,才能籌款得30億元,扣除了開辦電視工廠、製作二百小時的電視節目、工資開支,租用有線網絡的廣播系統租金,餘下來的現金流僅剩下了10億元左右。二百個小時的電視劇集,僅能夠維持三個月左右的廣播,而香港電視申請了30個頻道,這些頻道用什麼節目填滿,節目的質量怎樣得到保證?這都是一個很大的疑問。
根據2012年的紀錄,香港電視的廣告僅在39億元左右,在未來的歲月,越來越多網上的電視在吸收廣告,攤薄了免費電視台廣告的份額,再這樣激烈競爭下,免費電視台每日都在燒銀紙,特區政府一定要考慮發出的電視牌照,是否能夠維持香港電視的良好生態環境,讓電視台有足夠的廣告來源,可以拍製有質量的節目。而不是一句「市場選擇」,讓所有的電視台都虧本經營,讓大家都收入來源不足,唯有削減製作成本,實行低質素和低品味的政策。
政府在考慮發牌的時候一定要考慮社會的整體利益,要考慮電視能夠進入家庭,一定要避免電視台走色情和暴力路線,影響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所以,政府考慮到整個市場不能容納五個電視台,當然是把過去成績良好,對社會的責任感紀錄良好的兩個電視台,放在優先考慮的位置。這樣處理發牌問題,說明了政府努力執行廣播條例,做任何事都要考慮法律程序的公義,不能採取好像「茶餐廳發牌」來者不拒的發牌政策。《蘋果日報》的「市場決定論」、「茶餐廳論」,都是抹黑政府依法發牌的一派胡言,毫無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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