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風險管理賬戶體系:
居民自由貿易賬戶與境外賬戶、境內區外的非居民賬戶、非居民自由貿易賬戶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貿易賬戶之間的資金可自由劃轉;條件成熟時,賬戶內本外幣資金可自由兌換。
■探索投融資匯兌便利:
在區內就業並符合條件的個人可按規定開展包括證券投資在內的各類境外投資;區內金融機構和企業可按規定進入上海的證券和期貨交易場所進行投資和交易。
■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
區內金融機構和企業可從境外借用人民幣資金;區內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需要,開展集團內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為其境內外關聯企業提供經常項下集中收付業務。
■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
根據相關基礎條件的成熟程度,推進試驗區利率市場化體系建設;完善區內居民自由貿易賬戶和非居民自由貿易賬戶本外幣資金利率的市場化定價監測機制。
■深化外匯管理改革:
擴大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企業範圍,進一步簡化外幣資金池管理;將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及變更登記下放銀行辦理,加強事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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