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昨日發表的政改諮詢文件正文附註中提出多個坊間政改建議。當局重申,有關例子旨在協助公眾理解及討論,所引述意見和建議並不代表特區政府立場,亦不代表特區政府同意其意見或建議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解釋》和相關決定。
特首一直保持溝通對話
諮詢文件指出,行政長官在競選政綱及上任後第一份施政報告中,已清晰交代會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爭取中央及立法會議員支持,尋求共識,推動落實普選目標。上任以來,行政長官及其團隊一直與社會各界就政改問題保持溝通及對話,以爭取順利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及處理好2016年立法會選舉安排。
特區政府是次準備的諮詢文件,參考自2004年特區政府就政制發展議題開展討論以及進行公眾諮詢時所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包括2005年至2007年間策發會下設的管治及政治發展委員會就行政長官普選可能模式進行的討論時提出的意見。第三屆特區政府在2007年第三季就行政長官及立法會普選模式、路線圖及時間表進行公眾諮詢時收集到普選行政長官的意見;第三屆特區政府在2009年底至2010年初就2012年兩套產生辦法進行公眾諮詢期間所收集到普選行政長官的意見;最近部分團體和人士在公眾諮詢前和政府當局會面時作出的初步意見交流。
政府在諮詢文件中強調,文件中不具名引述部分團體和人士就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於近期曾發表的意見和建議,旨在提供例子協助公眾理解及討論,所引述意見和建議並不代表特區政府立場,亦不代表特區政府同意其意見或建議符合《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2004年《解釋》和相關決定。
篇幅所限未能盡錄意見
因為篇幅所限,文件未能盡錄所有團體和人士就相關議題發表的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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