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盧文端
盧文端 全國工商聯副主席 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副主任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理事長
特區政府昨日公布政改諮詢文件,以開放的態度,諮詢社會各界的意見,標誌茩輕鉹w經正式進入迎接普選的「大直路」。諮詢文件列舉的事實,充分表明了中央推進香港民主、落實香港普選的決心和誠意。中央和特區政府都在盡力推動落實香港普選,普選的基本框架也已明確。現在所需要的,是不同界別、不同派別、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士,抱茈]容、務實、理性、求同存異的態度,收窄分歧,凝聚共識。普選能否成功落實,關鍵在於要依法辦事。「公民提名」、「佔領中環」的要害是違法。近期泰國的流血衝突,正向港人示範了只要民主而不守法治、靠暴力抗爭達到政治目的之反面教材。建制派的議員不僅有很強的表達和論述能力,而且有較高的知名度,更容易受到媒體的關注,有較高的曝光率,有責任與違反《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言行打輿論戰,在政改諮詢中發揮不可替代的領頭作用。
中央真心希望香港依法落實普選
昨日公布的諮詢文件,回顧了本港政制發展的歷史,從中清楚反映,香港的民主政制正是在中央的推動下穩步發展。事實上,英國佔領香港個半世紀,長期實行英人治港的殖民統治體制,並沒有任何民主可言。1984年中國政府在中英聯合聲明中鄭重宣布,「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這是香港民主發展的轉捩點,開啟了在香港建立民主制度的歷史進程。不過,中英聯合聲明中並沒有提及普選問題,而是中央政府首先提出,並在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及第六十八條規定了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最終要由普選產生的法定目標。可見,在香港實行普選,是中國政府首先提出並在《基本法》中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規定。
回歸後,中央採取務實舉措,穩步推進香港民主發展,為普選目標的實現作出了不懈努力。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了香港普選的時間表,充分顯示中央在香港發展民主的決心和誠意。今年以來,中央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再三表明中央在香港落實普選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
理性包容討論 依法落實普選
昨日發表的諮詢文件,以開放的態度諮詢社會各界的意見。中央和特區政府都在盡力推動落實香港普選,普選的基本框架也已明確,普選的大路已經擺正我們面前。現在所需要的,是社會各界共同努力,理性討論,特別是代表不同派別的議員和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士,需抱茈]容、務實、理性、求同存異的態度,去討論行政長官普選的一些具體辦法,收窄分歧,凝聚共識,共同努力,令大家殷切期盼的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得以成功落實。
諮詢文件的核心是闡明普選的法律規定和基本原則。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一切都須依法辦事,落實普選更須嚴格遵循《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規定。這也是中央的態度和希望。
根據《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制定普選辦法的規範包括:一要符合《基本法》的根本宗旨和立法目的,尤其要符合《基本法》關於政治體制規定的原則,必須尊重中央對普選問題的主導權和決定權;二要符合《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具體規定,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委員會參照《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三要正確理解和堅持《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制度,由提名委員會實行機構提名產生特首候選人;四要符合《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及其有關解釋的規定,特首普選辦法必須嚴格按照「五步曲」法定程式制定。只要遵循已定的法律規範制定普選辦法,特首普選是不難落實的。但如果離開法律規範,普選就必然走彎路甚至走上絕路。
「公民提名」「佔領中環」的要害是違法
落實普選,必須依法辦事。如果離開普選的法律規範另搞一套只會將普選的討論引向歪路。反對派鼓吹的「公民提名」和「佔領中環」,要害都是違法。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曾明確指出:「就行政長官普選時候選人提名辦法而言,《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反對派對此視若無睹,堅持要搞所謂「公民提名」,企圖以「公民提名」代替和架空提名委員會的提名,其違法性質顯而易見。
「佔領中環」是要令香港成為一個「不能管治之城市」,這更是明目張膽地破壞法治。尊重法治是香港的社會核心價值,也是香港最寶貴的財產和優勢所在,尊重法治才能保障香港民主發展,社會繁榮穩定。落實普選、推動民主必須依法辦事,不尊重法治、不受法律約束的民主是最危險的。
近期泰國的流血衝突,正向港人示範了只要民主而不守法治、靠暴力抗爭達到政治目的之反面教材。反對派如果為爭取「真普選」,執意搞違法「公民提名」,甚至不惜煽動「佔領中環」以暴力抗爭,必然會令香港陷入無法無天、永無寧日的困境、絕境。這是不折不扣的假民主。港人必須格外小心,絕不能讓泰國的亂局在香港重演。
建制派議員要發揮領頭作用
普選諮詢正式啟動,可以預期社會的爭論相當激烈。代表本港愛國愛港力量的建制派陣營,是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中堅力量,更應以香港整體利益為重,更要積極主動發聲,發揮建制派「社會穩定器」的重要作用。特別是建制派的議員,不僅有很強的表達和論述能力,而且有較高的知名度,更容易受到媒體的關注,有較高的曝光率,更要發揮正能量。建制派議員有責任與違反《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言行打輿論戰,要敢於排除干擾阻撓,在確保普選諮詢能夠在尊重法治、溫和理性正軌推進方面,發揮不可替代的領頭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