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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耀榮 香港長者記者協會秘書
特區政府最近公布政改諮詢文件,以開放的態度,諮詢社會各界的意見,標誌着香港已經正式進入迎接普選的「大直路」,值得各界市民慶賀。
普選能否成功落實,關鍵在於依法辦事,特別是政府提出政改討論諮詢需有法理基礎,才能收窄分歧,凝聚共識。身兼政改諮詢專責小組主席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政改討論需要法理基礎,故邀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來港訪問三天,做法並非為政改設下框架。
如果政改討論背離法理基礎就會違反《基本法》,是行不通的。例如拿普選提名而論,《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已明確規定「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並無其他選項。但反對派對此卻視若無睹,提出要搞所謂「公民提名」,企圖以「公民提名」代替和架空提名委員會的提名。「公民提名」不屬於《基本法》的框架之內,是反對派在《基本法》之外的「僭建物」,對社會有不少的迷惑性,當然我們有責任盡早指出其不合法之處。有的立法會議員當讀完政改諮詢文件後,立即呼籲市民「不要被文件限制」,妄圖煽動市民違反「遊戲規則」。眾所周知,政府發表政改諮詢文件不但列出了香港政制發展的背景、原則,而且在《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的框架下,就兩個選舉產生辦法列出一些重點的議題諮詢公眾。整個諮詢文件能清晰勾畫出法律框架,突出重點議題,有利社會各界聚焦討論。是供市民討論政改的重要文件,如果離開文件討論,就沒有法理基礎,就會迷失方向。因此,那種「不要被文件限制」的說法是不對的,究竟想把市民引向哪裡去?無的放矢的討論,所得的結果對普選毫無好處,市民切不要上當受騙。
林鄭月娥在近日出席烽煙節目時強調政改討論需要法理基礎,故邀請有關專家,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來港解釋《基本去》對普選特首的要求,是希望澄清一些說法,令諮詢基礎更堅實;而這些法律認知是需要的,亦可讓看諮詢文件人士,能掌握當中法律基礎。國務院港澳辦回應政改諮詢時,也表示希望社會各界依法理性討論,積極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形成共識,實現《基本法》已經確定的普選目標。
因此,市民在政改討論時必須考慮法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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