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寫作技巧對大學生而言至關重要,因為在以英文為教學媒介的大學裡,不僅英文科需要英文寫作,其他科目(如商業法、音樂欣賞等)也會要求學生撰寫英文報告,以體現他們對課題的理解。雖然港生在中學學過英文寫作,但部分大學講師對他們的「作品」往往不太滿意,普遍指其邏輯性差,甚至難解其意。但學生會覺得,已用英文將觀點解釋,不明白講師為何會不理解。
作者負責 VS 讀者負責
造成上述此種現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因學生進行英文寫作時,仍受到中文文章組織結構的影響,不清楚英文與中文在寫作時遵循不同的組織方式,前者屬「作者負責方式」(writer responsible),後者則屬「讀者負責方式」(reader responsible)。
對比修辭學學家John Hinds指出,使用英文寫作時,常遵循「作者負責」的原則,意味作者寫作時身擔重任,將想要表達的意思闡釋清楚,所以寫作時必須採用清晰的結構及銜接詞。然而,使用中文寫作時,讀者必須擔當起領會作者意圖的任務,如在字裡行間尋找意思的銜接。因為中文寫作結構可以是形散而神不散,而且不一定使用銜接詞來表達作者的思路。雖然對成功的書面溝通而言,作者與讀者的因素都不可忽略,但在進行英文寫作時,作者的角色更重要。這便可解釋為何大學講師閱讀學生英文作業時,發現以下問題:學生的邏輯不太清晰;文章開首未能單刀直入;句子聯繫不夠緊密等。這是因為學生仍下意識地套用中文組織模式,從而寫出「讀者負責」的英文,這在熟悉英文寫作規範的讀者看來,是不能接受的。
多用中心句等「絕招」
如何解決這個問題?其實在高中時,學生已學過如何組織英文的段落結構,如使用中心句(thesis statement)、主題句(topic sentence)及銜接手段(cohesive device)等,但往往只機械式地記住,寫英文時一定要用這些要素,而不知道背後原因。筆者認為,教師在強調這些元素重要性的同時,也應闡明原因,令學生對英文寫作中「作者負責」的概念有更深入認識,才能寫出滿意作品。■馬晶靜博士 恒生管理學院英文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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