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統計,截至2012年止,國家信訪局收到信訪個案連續12年攀升,最高峰時期達到每年收到超過700萬件,進京上訪的群眾最多時一天就有7,000多人。當下,改革中的中國正處於矛盾高發期。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各個階層都發生了深刻的變遷,由此派生出來的社會關係、價值取向以及利益分配等等在這種全新的歷史環境下不可避免地產生了激烈碰撞,同時伴隨茪膝褶N識不斷被喚醒和強化,各種社會矛盾糾紛逐步積累和激化,造成目前上訪、群訪甚至鬧訪現象越來越多,這對國家的穩定、社會的和諧、經濟的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
行政手段解決 損害法治權威
事實上,從近年來解決社會矛盾糾紛的實踐看,內地一味強調運用行政手段解決糾紛,不僅影響了行政功能的發揮,還背離了依法解決糾紛矛盾的初衷,最終甚至嚴重地損害了法治的權威和尊嚴。
因此,我們建議,首先要運用法治思維化解社會矛盾,必須恪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社會公平公義;其次要認清社會矛盾糾紛的根源,現階段社會矛盾糾紛的誘因涉及社會的方方面面,矛盾糾紛呈現出社會關係的多層次、利益衝突的多領域等特性。例如農村土地徵用、房屋拆遷、企業改制等等,這些矛盾的激化造成近年來不斷上訪、群訪甚至鬧訪等事件日益增多。
免地方政府干預 保公平公開公正
從本質上看,這些矛盾糾紛都是人民內部的矛盾問題,故各級政府必須通過各種法律渠道去解決這些問題;再次就是由中央財政統一撥款予司法機構。高薪養廉,避免地方政府干預司法部門運作,確保司法判決公平、公開、公正,建立司法獨立專業形象。最後,強化司法是最終解決社會矛盾途徑。
司法是解決社會矛盾的最後一道防線,而且是最權威的。通過完善申訴程序,把各類申訴案件納入一個完整的、有效的、剛性的程序中,通過申訴程序來化解各類涉法涉訴爭議。不能因為目前存在司法救濟不暢、司法不公甚至司法腐敗等個別現象而放棄司法制度,選擇人治的方式。只有通過不斷完善各項社會制度和法律制度,提高群眾法治意識,國家才能逐步邁向法治社會。
(標題和小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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