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名老婦向財務公司購買沙田丁屋,但因非原居民而需補地價,惟地政總署拖延達5年方報上補地價價錢,解釋全因沒先例可援,令地價由起初180萬元,提高至超出2倍至460多萬。財務公司其後拉倒交易。2婦乃入稟控告財務公司及原居民楊丁祥,要求2人為違反交易協議賠償並完成交易。法官昨直斥地政總署職員不負責任,惡行醜陋,對造成不公義的情況責無旁貸。其中一名老婦受訪時亦無奈表示:「(地政)小事查咁耐都唔出地價。」
官批累老人家錯過樓市升值
法官下達判詞認為兩者的交易協議實尚未完成,判老婦可獲取當初支付39萬元訂金,並請地政署立即採取行動,將地價調低至2004年時的價錢計算,彌補對2人造成的不公義的。 法官形容2人為「簡單的老人家」,一心置業投資卻變成地政署惡行的「受害者」,損失慘重,亦錯過了樓市升值的「黃金五年」。
2名事主張潔麗及鮑惠林皆年逾70歲,與家人同住沙田顯田一丁屋。2人與原居民楊丁祥在1997年合資興建丁屋,合共支付173萬元;2人住在地下及一樓,楊則住二樓連天台。其後楊將丁屋抵押,終令業權落入榮殷財務有限公司。2003年財務公司向法院申請售賣丁屋,2婦隨即表示有興趣購買,當時補地價為180多萬。2004年,2婦終與財務公司達成協議,以395萬購買丁屋,並隨即「落訂」39萬元。
財務公司4度致函無回覆
惟其後長達4年零8個月,地政署一直未有回覆補地價查詢。財務公司代表律師於2006年曾四度去信,但整年都未獲回覆;直至2009年地政署終有回應,惟當時丁屋市價已上揚,地價攀升至260多萬。財務公司見狀亦隨即加價,雙方糾纏至2011年,地價已高達460多萬元。2老婦入稟控告財務公司及原居民楊丁祥,要求2人為違反交易協議賠償並完成交易。
地政總署發言人回應指,署方並非訴訟的任何一方,但留意到判詞對沙田地政處的角色提出了評論和意見,指會仔細研究判詞,暫時不宜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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