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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熾華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指「佔中」違法,呼籲教師勿煽動和安排學生參與違法「佔中」,避免學生因暴力受傷或留有案底影響前途;「幫港出聲」更向全港535間中學發信,反對有教師利用所謂「公民抗命」為藉口,教唆學生參加「佔中」。上述提醒和警告,是保護學生免於被人教唆的及時雨,得到學生、教師、家長及社會各界的支持和呼應。然而,教協卻唱反調,副會長黃克廉批評教育局太早為「佔中」定調,「會窒礙專業自主及學生認識社會重大事件機會」。早前教協會長馮偉華更帶領部分教師手舉「捍衛教師專業自主」標語牌到政府總部示威,指稱教育局局長「干預教育專業」。
首先我們要問:學校的教師專業是甚麼?是從事教唆學生去參與癱瘓中環、損害公眾利益的犯法行為嗎?那學校豈非成為一所教唆違法的學校,教師豈非成為專業教唆犯?若不然,教協為何要反對教育局長對學生和教師善意及時的提醒呢?去年教協夥同「佔中」發起人編寫「佔中」宣傳材料,冒名通識教育在學校中「放毒」,已是明證。今日教協打�荂u捍衛教師專業自主」幌子,反對教育局長對教師、學生的告誡,表明教協與「佔中」關係千絲萬縷,有違教師理性平和守法的專業操守。
韓愈曰:「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何謂傳道?淺顯而言,是傳授正確做人的道理;更高而言,是培養學生正確、積極向上的人生觀,希望學生成為有用人才和社會棟樑;如是,學生才有明確的讀書目標和克服困難的動力。教學二字,指的是由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共同組成的活動,是學校進行智育、德育、美育和體育的主要途徑和中心任務。學校通過教師正確的指導和教授,使學生掌握各類知識技能,發展智力體力並養成良好思想品德,這就是學校和教師的專業和正業。離開這些任務和專業去鼓吹無政府主義的「民主」和「自由」,去參與違法「佔中」,既浪費學生大好年華和光陰,更引領學生走向暴力違法道路,是為不務正業。如今有身為教師,於公開場合粗口辱警;私下或在課堂教唆「佔中」,是為違背教師道德,應予譴責和要其負上民事訴訟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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