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樹根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
教育局局長吳克儉一句提醒教師和學生們不要參加違法「佔中」活動,以免影響前途的言論,被一些人與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於年輕時派發反英國殖民統治傳單而入獄一事相提並論;反對派對此如獲至寶,企圖借曾局長的昔日故事,以合理化鼓動未成年學生參加「佔中」。筆者卻認為,有關比較是混淆視聽、偷換概念的歪理,因為無論從性質、背景和動機而言,兩者皆不可相提並論。曾局長當年為爭人權、反抗港英迫害乃是「何罪之有」?但「佔中」領袖只為一己政治目的而煽動癱瘓香港卻是「該當何罪」!
在上世紀70年代前,英政府在港實施殘暴殖民統治,對華人和愛國人士採取歧視及高壓政策,曾德成當年在學校派發「反殖」單張,是以和平方式進行的正義之舉;反觀今日那些發起「佔中」的反對派團體,已由早前宣稱的「愛與和平」,轉而被激進派和「學民思潮」等騎劫成要仿效台灣「太陽花學運」般,以暴力佔領政府機關的流血抗爭,故兩者性質已不可同日而語。
反抗港英迫害「何罪之有」
再者,當年英國統治者剝奪華人民族尊嚴和言論自由,故抗爭有理有節;但97回歸以後,香港的言論自由和民主程度乃是史上最好,激進政團在立法會「拉布」、辱罵襲擊官員;甚至多番衝擊政府總部、未經申請便遊行示威等,只要他們沒有阻礙通道,警方也會以克制寬容態度處理,可見香港現時的人權民主自由狀況,絕非港英殖民年代可比。
在表達權利獲得高度尊重的今天,「佔中」根本沒有必要;更何況極端激進派所爭取的,竟是違反《基本法》的「公民提名」方案,連溫和反對派也不表苟同。所以,「佔中」根本就只是一小撮激進派人士爭取一己主張的違法鬧劇,而且更要把無辜的未成年學生拉落水,以此作為抗爭籌碼,令人髮指。吳克儉作為教育局局長,溫馨提示教師及學生切勿參加違法「佔中」,是關心教育界同工和青少年之舉,做法合情合理,絕非施壓。各位父母和關心下一代成長的市民,若不願意見到孩子被人利用作抗爭棋子,甚至有可能流血受傷和蒙受牢獄之災、前途盡毀,都有責任發聲,抗拒「佔中」歪論在校園散播。
不會為「佔中」發不反對通知書
另外,日前行政長官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重申「不會向任何癱瘓香港金融中心的人,發出集會示威遊行的不反對通知書」。有反對派學者批評特首此舉是越俎代庖,干預警務處處長向申請遊行集會團體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權力。但筆者認為,特首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之首,對於擺明違法和擾亂秩序之舉,明確表達政府的立場和原則,是有理有節,亦沒有所謂干預警務處長權力。即使站在警務處角度而言,對於有坊間團體宣稱要舉辦堵塞道路、擾亂公安、破壞經濟的違法集會,也可預期警務處是絕對不會發出不反對通知書的。
歸根究底,無論反對派如何用謊言和歪理去包裝「佔中」,都難以洗脫其暴力和違法的本質。最近香港在瑞士洛桑國際管理學院公布的世界競爭力排名中跌出三甲位置,令大多數成年港人都看清楚少數激進派的真面目,亦明白中環一旦被佔,對香港經濟造成的災難性影響;「佔中」得不到成年人的支持下,唯有連同一些有政治傾向的教師,在學校進行思想「洗腦」,煽動未成年學生參與「佔中」。這股以暴力手段爭取政治利益的主張,有荼毒下一代的趨勢,我們不可不察;而主責教育政策的官員更是責無旁貸,必須發聲加以遏止,否則就是失職!
無辜學童「何罪之有」?竟被無恥政客哄騙參與違法「佔中」;激進分子禍港殃民、荼毒年輕一代,又是「該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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