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鮑旻珊)環境諮詢委員會昨討論由環境保護署提出,研究處理維港沿岸污染的建議,多項建議包括,進行地區性的實據檢討、訂定優先需要改善的地區、推行基線調查,以確立沿岸的污染水平等,藉以改善維港的整體環境,署方冀在2015年批出顧問研究合約。
長遠提升維港沿岸價值
環保署指,建議的目的是探討各種具體的可行方案,以減少水質污染,藉以改善維港的整體環境,長遠而言,可提升維港沿岸的休閒、康樂及體育價值。 當中多項建議包括,進行地區性的實據檢討,以確定影響沿岸水質的污染源頭,例如在雨水渠出口作水質監測、非法接駁調查等。
建議亦包括,訂定優先需要改善的地區,如海濱地區的可達性、現時用途、受歡迎的程度等,推行基線調查,檢討現有的污染數據、採集沿岸水體和沉澱物作分析,以確立維港沿岸的污染水平的整體情況。
環保署表示,建議的實際考慮包括,措施可能造成的社會反響、工程措施可能造成的影響、成本效益,以及實施的時間表。又希望,在2015年批出顧問研究合約,並在合約批出後的24個月內完成顧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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